新聞幕後/台灣都更「拆重於修」…專家指毫無章法:人命安全應優先

2024/06/30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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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郭紀子表示,都市更新轉為「修重於拆」才能確保人民生命安全,並延續台灣文化傳承及落實ESG理念。(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郭紀子表示,都市更新轉為「修重於拆」才能確保人民生命安全,並延續台灣文化傳承及落實ESG理念。(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不少人批台灣「都更、危老重建」牛步,專家卻抱持不同看法,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當所有人只把目光放在『拆除重建』上,卻忘記都市更新的重點,除了維持良好市容外,人民性命安全、文化傳承保留更是重中之重,就已經偏離軌道。」

郭紀子表示,老舊建物若有危險之虞,確實有重建之必要,然而,目前都更、危老重建,不少都僅著眼於「重建後價值攀升」,淪為一場金錢遊戲,有開發價值的老屋,開發商趨之若鶩,沒開發價值的老屋,持續敗壞,無人修繕維護,磁磚、冷氣架等外掛物掉落頻繁,讓危險充斥於台灣街道巷弄上。

另外,他也提到,不少有文化保留價值的老屋,只要在文化部尚未宣布為文化資產前,開發商只要搶先一步申請重建,就可合法拆除,重建為嶄新的大廈,台灣的人文記憶就此逐漸凋零,取而代之的是現代高樓大廈。

郭紀子指出,台灣都更、危老重建會走到今天這一步,主要原因就是「拆重於修」,事實上,不少老屋結構良好,僅須通過修繕維護,就可獲得居住品質及大改善,況且目前重建牛步已是事實,政府更應著眼於「維護修繕」部分。

他提到,日前立委羅智強提出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修正第十條第三項,將公共危險防範、建築物外牆檢查修繕,納入地方政府補助範圍。而中央政府應視地方財政狀況與公共危險程度,制定獎勵措施。

並增列第四項,明定區分所有權人、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若未履行防範、維持、維護、檢查與修繕之法定責任,而造成建物有重大潛在危險或立即危險之虞,主管機關得代位進行必要措施與事後求償,避免危險意外發生。

郭紀子認為,該項提案「代位執行」若可進一步增加其強制性,將更加完善,一旦提案若通過,意義重大,不僅將大幅改善市容、提升居住品質,而且,為推不動的都市更新,開了一條康莊大道,具有歷史里程碑的意義。

他說,「政府原先法案,導致了金錢遊戲『一坪換一坪、一坪增值多少』結果,還不如以成本相對低、效率相對快的『強修』上努力,不僅能加速市容更新效率,人民的生命安全也大幅提升,台灣的傳統文化與歷史也得以保存。」

最後,在落實「強修替代強拆」的都市更新模式下,亦可呼籲政府近年倡導的ESG目標,少了大量拆除、興案,亦可大量降低碳排放量,通過「整建、維護」使建築物延年益壽,保持可持續性,大幅降低對城市生態的破壞,對城市生活環境產生長期良好的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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