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急售屋救母失敗!媽媽久病在床耗光積蓄 一原因「買賣移轉」遭拒

2024/12/1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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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小張母親重病急需售屋變現,但無法寫下代理同意書,導致小張辦理買賣移轉遭拒!(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小張母親重病急需售屋變現,但無法寫下代理同意書,導致小張辦理買賣移轉遭拒!(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擁有千萬房產下半輩子就無憂了?事實並非如此!小張(化名)母親重病在床,小張欲售屋救急,卻因為母親無法寫下代理同意書,辦理買賣移轉時遭拒!金門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林怡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不動產變現性不如股票、黃金等,一旦面臨人生意外,如重病在床、植物人等,急需醫藥費,由於辦理不動產買賣移轉須本人同意,家人就會變成空有不動產,卻無法變現救急,陷入困境!」

台灣人大多數認為不動產有保值、抗通膨效果,也是不少人資產配置的主要項目之一,事實上,不動產變現性不佳,需要急用時,往往來不及轉售,最糟糕是,不動產買賣移轉需要屋主親辦或委託處理,一旦遇上意外,如植物人,即使兒女想要協助售屋,仍要向法院申請「宣告監護」,時程至少要3~6個月時間,根本緩不濟急。

小張因母親罹癌積蓄耗費一空,想售屋救母,卻因無法轉手導致陷入困境。(圖/翻攝pexels)

▲小張因母親罹癌積蓄耗費一空,想售屋救母,卻因無法轉手導致陷入困境。(圖/翻攝pexels)

擁千萬房產卻無力支付醫藥費

曾發生一案例,小張(化名)與母親相依為命,擁有約30坪房子,市值約1,300萬,母親數年前宣告罹癌,長年躺於病床,龐大的醫療費終於花光小張積蓄,小張不願放棄治療,決定將家裡唯一的房子出售,為母親爭取一線生機,卻因房產無法即使轉手而陷入困境。

小張由於急售救母,價格上略有讓利,房仲自然很快就找到買家,但到了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時,不料卻遭到拒絕,因為母親的房子小張無權代理,要求小張出具委託書,但母親早已不能自理,自然難以寫下委託書,小張轉向融資房貸方向思考,但同樣有委託書問題,陷入困境。

林怡表示,要預防小張的情況發生,可採取「意定監護」,預防勝於治療。(圖/翻攝pexels)

▲林怡表示,要預防小張的情況發生,可採取「意定監護」,預防勝於治療。(圖/翻攝pexels)

預防勝於治療!用「意定監護」替代「監護宣告」

林怡表示,台灣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加上高齡化趨勢,小張的類似情況在台灣經常上演,碰上了只能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不過,從聲請「監護宣告」至少就要3~6個月時間,加上房產轉賣變現,等於要半年到一年時間,冗長的過程,恐怕小張母親早已入土。

她提醒「預防勝於治療」,政府為防止相關情事上演,近年訂立了「意定監護」相關法令,在財產所有人身體狀況健全時,可以透過公證人公證,事先指定意外發生後的「財產監護人」,一旦喪失自主能力,且有急需時,意定監護人可向法院申請變賣不動產,法院評估利益有利被監護人,就會予以同意,當然,這筆錢必須用在被監護人的身上,否則是犯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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