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政策均符合弱勢優先原則

2020/10/29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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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政策均符合弱勢優先原則(圖/資料照)

文/蕭又安/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於2020年10月5日公布抽樣問卷社工人員調查其認知之居住協助內容之結果,表示居住協助照顧弱勢仍不足1節,內政部營建署呼籲民間團體應對社工服務第一線及弱勢族群說明正確居住協助資訊,儘量避免用過往未改革前的資料誤導,使其失去得到政府補助之機會。
 
社會住宅如期如質達成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顯示,直接興辦社會住宅部分,預計於2020年底達成第一階段4萬戶之計畫值,亦已提前啟動第二階段,由內政部營建署盤點全國適宜土地並做先期規劃分析,邀集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與地方政府就承辦能量與意願分配興辦數量,協力完成社會住宅直接興辦12萬戶;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也已超過1萬戶,執行效率並持續穩定成長中,預估明年起可每年增加1.5萬至2萬戶,擴大協助量能。
 
社會住宅照顧弱勢比例超過四成
 
有關加強社會住宅弱勢照顧的建議,內政部營建署回應,前於2017年修正住宅法將弱勢保障比率自10%提高至30%後,中央及各地方政府興辦的社會住宅實際提供之弱勢保障比率已為43%;而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已預期部分業者或房東可能有選擇性參與之情況,於前兩期計畫中皆要求房客弱勢戶比率須超過40%,實際則超過60%,且針對現已加入計畫之房東進行問卷調查,超過8成以上的房東明確表示願意接受弱勢房客;故在居住協助的機制設計上已提供社會經濟弱勢家戶容許申請的額度優勢,亦在成果上實質展現,並非「看的到、吃不到」。
 
租金補貼精進更為體貼
 
而有關調查結果對於租金補貼的認知,恐仍停留在過去的資訊及思維,內政部營建署重申,租金補貼申請並無須房東同意,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成功,房東即可享有房屋稅、地價稅及所得稅等優惠;此外,自2020年度開始,租金補貼資格已有相當幅度放寬且申請流程亦不複雜;現行租金補貼訂有評點機制,以協助弱勢族群優先獲得補貼,並配合國人租換屋週期常態,設定每年1月及8月受理申請;目前正在研議考量家庭社經情況及地區租金水準給予不同的租金補貼,內政部營建署將持續與各地方政府溝通,以明年實施為目標,讓該協助更能契合國人的需求。
 
公私合作共創友善環境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目前社會住宅等相關協助措施,都能與社政、衛生、教育等單位妥善溝通並構思系統銜接,同時透過需求問卷調查了解居住協助申請人的需求及問題,進而能更細膩地設計協助工具之內容,未來也會更積極地與相關部會及民間團體更緊密地合作,共同建構友善弱勢的居住環境。

 

【本文獲得「MyGonews」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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