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房仲變身地面師!一句話騙走客戶千萬價金 轉眼就全部花光光

2025/02/07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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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過去曾發生房仲詐取房屋買賣價金,還將錢全部花光光的案例。(示意圖/翻攝pexels)

▲ 過去曾發生房仲詐取房屋買賣價金,還將錢全部花光光的案例。(示意圖/翻攝pexels)

賣房子委託房仲作為代理人要當心!不少屋主因時間繁忙或人在國外,會將房屋委託房仲為代理人出售,不過,日前就曾發生一件房仲出售屋主房屋後,將買賣價金全部花光的案例。地政士公會全聯會常務監事蕭琪琳表示,「假代理人詐取購屋人錢財」一事在不動產買賣詐騙中屢見不鮮,一旦代理人要求將買賣價金匯至他私人帳戶,房仲公司、地政士就應提高警覺。

新北市就曾發生一案例,一名房仲因賭博導致負債累累,誆騙買賣雙方!該房仲先向屋主稱已找到買家,索取權狀、印鑑章後,也誆騙買家及承辦地政士,「強調房屋是借名登記,他自己才是屋主,將1千萬價金匯給他即可」,屋主發現後一狀告上法院,結果房仲聲稱錢已經全部花光光,屋主追討困難。

房仲一句話就騙走屋主售屋價金,房仲公司、地政士全部受到牽連一同被告。(示意圖/翻攝pexels)

▲ 房仲一句話就騙走屋主售屋價金,房仲公司、地政士全部受到牽連一同被告。(示意圖/翻攝pexels)

地政士、房仲公司全受牽連 附帶連帶賠償責任

屋主一狀告上法院後,才知道買賣價金已被房仲拿去償還賭債,其他款項則聲稱花光了!雖然被判重刑,但受騙金錢也討不回來,僅換回一紙債權,而房仲公司、協辦地政士也受到牽累,被屋主以「應注意而不注意」一併提告,附帶帶賠償責任。

蕭琪琳指出,屋主有時候「不在國內、事務繁忙」等,所以委託房仲售屋,並請之協助行使相關買賣行為很常見,但房仲自稱房屋是借名登記一事,由於目前通訊發達,房仲公司、協辦地政士只要一通電話,即可向屋主確認代理人真偽,難辭其咎。

蕭琪琳建議,不動產移轉應採「雙地政士制」,選自己可信任的地政士為自己把關。(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蕭琪琳建議,不動產移轉應採「雙地政士制」,選自己可信任的地政士為自己把關。(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委託銷售很常見 「代收價金」有問題

蕭琪琳表示,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簽約代理人聲稱要「代收價金」,基本上代理人代為簽訂買賣約問題通常不大,但如果「代收價金」,明顯有違常理,試問,哪一位屋主會希望自己買賣價金轉到他人戶頭?大概有87%就是詐騙了!

所以無論是消費者、地政士、房仲,一旦碰上代理人聲稱代收價金,都應提高警覺,況且現階段不動產買賣都有「價金履約保證」,如果要碰到裡面的錢,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蕭琪琳提醒,「不動產買賣詐騙頻傳,雖然手法不斷推陳出新,任何不動產買賣,都應採取「雙地政士制度」就是指買賣雙方各自聘請自己可信任的地政士,不要僅採用單方的地政士,才能協助把關權狀、證件等資料,同時搭配內政部的「地籍異動即時通與設定抵押」並行,源頭根絕詐騙情事,讓自己的財產安全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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