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想開了!給職業二房東賺錢 節稅又不怕遇租霸

2019/03/13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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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政府積極推動「租賃住宅包租業」並在今年2月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在6月起實施,只要讓「包租業」當二房東,未來與房東、房客將更有保障。

大安區鳥瞰。(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政府核准的二房東,房東出租可節稅。(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內政部表示,包租業屬專業二房東角色,本次公告的包租契約,適用包租業與房東之間,協助房東處理租賃大小事,讓房東省時又省力,收租也穩定。

為鼓勵房東委託包租業經營,若包租契約期間達1年以上,房東可享每屋每月最高6千元租金所得稅的免稅額,月租金6千元至2萬元部分的必要損耗費用以53%計算扣除額,省下來的時間與金錢,比自行出租還要划算。

另外「包租業」二房東轉租契約,適用於包租業與房客之間。也限制包括電費若約定由房客負擔時,其計算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另外,也不得約定房客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遷入戶籍、稅費負擔的轉嫁等,以保障房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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