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稅捐處表示,都市更新完成後之土地,恢復課徵地價稅,但可減半徵收2年。為幫民眾節省荷包,該處針對2019年完成都市更新,尚未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所有權人,主動寄發通知,提醒民眾把握時間,在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才可以適用優惠稅率!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不可出租、營業,其都市土地面積不可超過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211.75坪),而且要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以民眾詢問的案例來說,若透天房子只有1樓供出租或營業使用,2樓至4樓供自住使用的部分地價稅得以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近日接獲民眾張小姐來電詢問,地上房屋2019年變更為營業使用,經稅務局改按一般用地稅率,2020年因疫情關係未作營業使用,是否仍需重新提出申請,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2020年11月份開徵的地價稅欲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納稅者,請於本年8月底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
最近有買賣房地產或即將買賣房地產的人,請您注意了!8月31日是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所以只要是在8月底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取得土地之新所有權人就要繳交2020年的地價稅。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即使仍居住在該地,如果全戶戶籍遷出就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地價稅會增加4倍以上。該處主動寄發通知,特別提醒民眾在9月22日前遷入戶籍,可e化申請,省時方便又節稅。
王小姐來電詢問,購屋自住如何快速申請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稅率?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買賣或贈與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新所有權人如符合自住自用規定,可於申報契稅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即可申請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稅率。
地價稅每年11月定期開徵,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若年度期間有辦理土地移轉登記,不論實際持有土地期間多久,原則上以8月31日在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當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全年度的地價稅,但如屬經法院拍賣取得者,從領得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當日起,即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不以登記為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