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新竹報導
▲王女向《三立新聞網》投訴,耗費20年積蓄,結果竟買到一間「黃金」屋。(圖/王女提供)
房屋消費糾紛又一件!一名妙齡女子王小姐向《三立新聞網》投訴,她花費20年積蓄購買一戶新竹市透天,入住3個月後才發現自己竟買到「黃金」屋,經查發現,因化糞池設計不良,導致周邊鄰居8戶排放的屎水都必須透過她家才能抽出,而前屋主郭女則聲稱不知屬於瑕疵,房仲也已收2%的服務費,卻也未提出妥善協助,只好求助媒體,盼能取得公道。
▲王女表示,郭女售屋前,未告知她此屋就是「黃金」屋一事。(圖/記者周家緯攝影)
王女表示,她希望擁有一間透天厝,可以讓自己與父母,以及家中貓狗一同共住,打拚20年,將原有的小房子售出,加上積蓄,透過知名連鎖房仲購屋,以總價1376萬買下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處20多年屋齡的透天厝,去年11月交屋,又花費100多萬裝修,沒想到入住後約3個月,到今年2月發現,樓梯間竟然淹水,才驚覺自己買到了「黃金」屋。
▲王女說,由於該建案汙水管設計不良,導致8戶房子糞水都往她家裡累積,半年必須抽糞水一次。(圖/王女提供)
記者實際到現場,發現「黃金氣味猶存」,空氣中瀰漫著一股難以言喻的臭味。對此,王女解釋,「根據主委說法,問題起源自20年前建商設計不良,前屋主郭女購買時,就已經知道化糞池管線設計不良,糞水無法直接從當初設計的管口抽出,每半年必須到我們家抽糞水,當初郭女沒有告知我此事,現在不僅糞水倒灌,排水管也已破裂,樓梯間還滲出屎水。」
▲王女控訴,她發現房屋問題後,前屋主認為無需告知,房仲則叫王女直接提告。(圖/王女提供)
王女控訴,「日前我已經跟房仲、郭女開過一次協調會,但郭女認為此事不算瑕疵,沒必要告知,我只好找管線師傅來看,結果師傅也說這問題難解,我父母年紀大了,原本一樓要當作孝親房,如今一樓卻臭氣熏天,根本無法使用,房仲說他們拿郭女沒轍,叫我直接提告郭女,郭女僅說她願意用原價買回,但我房子已經裝修了1百多萬,讓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了!」
▲吳翃毅(左)表示,此事王女(右)可向房仲提出酌減服務費,同時向郭女主張瑕疵擔保。(圖/記者周家緯攝影)
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至現場實際場勘後,他表示,「根據王女所言,她所遇到的情況,可同時向房仲、郭女請求賠償。」吳翃毅解釋,「房仲有收服務費,所以有義務了解屋況,並盡告知的義務,所以王女可主張酌減服務費;郭女則有義務告知,不得隱匿,所以王女可主張物之瑕疵擔保損害賠償,或減少買賣價金。」
吳翃毅說明,依照目前情況,王女的房子變成黃金屋,主因來自於「公共管線」設計不良,實際場勘後,應可施作工程解決此問題,只要房仲、郭女願意承擔必須支出施工費用,並與管委會共同協商,一起解決「公共問題」,就能圓滿解決。
記者詢問前屋主郭女,她表示,「此事已交由房仲全權回覆與處理。」該知名連鎖房仲總部則表示,「本案加盟店事前不知此社區化糞池的特殊設計,經買方反應後,協調買賣雙方進行調解。目前雙方對於修繕方式和金額初步達成共識,正積極協助雙方處理中。加盟店將持續秉持服務精神,協助買賣雙方溝通,以期圓滿落幕。」
最後,吳翃毅表示,王女的狀況可以讓我們知道,購屋除了請房仲協助以外,建議購屋前,也必須向鄰居、主委等打聽多屋況,避免遇到糾紛,否則若不幸遇到不顧商譽的房仲,以及不負責任的前屋主,最終對簿公堂,王女雖然可對房仲與前屋主再求償「難以居住期間的租屋等損失」,但最終難免是兩敗俱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