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擁無效祖產!購屋不能新青安貸?美女地政士曝三解方:別用最快

2024/03/05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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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林怡表示,自用型買家「新青安貸」不見得划算,建議購屋前應先進行試算。(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林怡表示,自用型買家「新青安貸」不見得划算,建議購屋前應先進行試算。(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政府推出「新青安貸」,吸引不少首購族躍躍欲試!然而,台灣高齡化,不少人繼承到「祖產持份」,無法符合申請規定,那該怎辦?金門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林怡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一般來說有三種處理方式,但其實最簡單的,就是不要申請新青安貸就好,畢竟不見得划算。」

根據財政部資料,新青安貸條件,年滿18歲的新貸戶,且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無自有住宅,即可符合條件。通過後,可獲得「最高貸款期限40年、3年最高優惠1.5碼利息補貼、最高核貸額度1000萬、寬限期5年」等優惠。

不過,貸款條件也有一個規範,「借款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個別持有共有住宅或共同持有共有住宅,其所持有建物之持分換算面積合計未滿40平方公尺(12.1坪),即可申貸本項貸款。」

目前台灣高齡化,年輕繼承人也越來越多,假設兄弟姊妹2人,共同繼承了父母遺留的30坪房屋,就會獲得15坪持份,又或者鄉下有祖產,兩種繼承情況,都很容易超過12.1坪規範。

林怡表示,其實解決這項問題,不外乎「出售或贈與」、「變價分割」、「放棄不用」三種方式,如果沒有非40年貸款的理由,建議直接不用比較乾脆。

「出售或贈與」不少兄弟姊妹共同繼承一間房屋後,會採取出售或贈與給同一人的方式;另一種方式,就是直接賣屋,兄弟姊妹分錢,但如果有人打死不賣,則可採多數決(持份超過1/2),即可處分出售。

但要留意,如果是為了申請新青安貸,購屋者與配偶是一體的,兩人都要合乎規範。

「變價分割」其實也是出售的一種,如果要將持份出售,其他持有人又各持意見,無法達成共識,經聲請法院調解無效,法院通常以「變價分割」進行法拍,拍賣後依照拍定價,依持份分給所有權人。

除非萬不得已,一般不建議這樣做,畢竟上了法院後,曠日廢時,況且法拍價通常低於一般市價,可以的話還是盡量達成共識,自行出售價格會相對漂亮。

「放棄不用」其實新青安貸不見得會比較划算,大多數希望申請新青安貸,是為了40年長期貸款與前三年的1.775%超低利率,事實上,第四年就會跳回原利率,而公股銀利率一般會比私股銀高,如果轉貸,又必須再支付一次規費、地政費等。

對於自用型買家而言,與其繞一圈自找麻煩,在能力允許下,還不如直接放棄不用,直接找私股銀盡量爭取相對好的利率,一段式30年房貸,省下的利息、轉貸手續費,說不定比申請新青安貸來得便宜也更方便。

最後,林怡指出,其實許多申請「新青安貸」的人,看中的是它「寬限期5年、繳息不繳本」,也就是抱著投資心態,但對於自用型買家而言,不見得真的划算,建議做任何購屋規劃前,可與專業地政士、仲介進行討論,才能真正省錢、省力、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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