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幕後/房仲化身地面師!收斡十萬後不理不采 自救五步驟這樣做

2025/06/29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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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坊間傳出黑心房仲詐取斡旋金,專家提醒,房仲收斡後出現異樣就要提高警覺。(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坊間傳出黑心房仲詐取斡旋金,專家提醒,房仲收斡後出現異樣就要提高警覺。(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房市不景氣,坊間傳出房仲化身地面師,對準買方「斡旋金」下手,透過話術誤導買方「下斡」後開始不理不睬,待買家要求「退斡」時,以「屋主已降價」等理由誆稱買方反悔需付違約金。房市專家提醒,購屋過程中一旦碰到斡旋金收取後「冷處理」或反覆推託,消費者就應高度警覺可能落入陷阱。

所謂斡旋金,也稱議價保證金,是買方向賣方議價過程中支付的誠意金,通常金額不高於10萬元,由仲介代收保管。若賣方接受買方出價,斡旋金將轉為定金;若未談成,金額應全數退還。但在實務中,部分仲介會藉口斡旋條件不明、屋主已同意報價等理由拒絕退款,使買方權益受損。

斡旋金金額大多十萬以下,建議採支票支付,並在店頭有其他幹部見證下完成交付。(圖/資料照)

▲斡旋金金額大多十萬以下,建議採支票支付,並在店頭有其他幹部見證下完成交付。(圖/資料照)

下斡掌握四原則防詐騙

永慶房屋業管部協理陳賜傑表示,斡旋金多由仲介保管,若業者制度不全或道德瑕疵,極易發生挪用,如「收金後不積極議價、不明確說明條件或拖延退款、藉口屋主已同意價格卻拒絕返還金額」,這類情形在房市波動時更為常見,買方需特別留意。

他進一步指出,實務中,還曾發生仲介離職前,惡意收取多筆斡旋金後人間蒸發,造成買方重大財損。事實上,賣方只要不同意報價或超過議價期限,房仲就應立即返還斡旋金,否則有涉不法或詐騙之虞,建議消費者購屋時,應把握下斡四原則,一、選擇誠信品牌,二、取得完整收據,三、應於店頭完成程序並加蓋公司章,四、採支票付款,並註明禁止轉讓指定屋主為受款人。

遇黑心房仲建議可依循上圖五步驟自救,非特殊情況下,第三步大多已解決。(圖/記者陳韋帆製)

▲遇黑心房仲建議可依循上圖五步驟自救,非特殊情況下,第三步大多已解決。(圖/記者陳韋帆製)

遇黑心房仲自救五步驟

據《三立新聞網》記者採訪經驗,房仲詐騙斡旋金的狀況,多屬於業務個人行為,各品牌都有可能發生,如果已經遇到,自救五步驟為「遇黑心房仲自救五步驟找店長或店頭→總部申訴(分加盟、直營)→媒體或網路爆料→地方調解會(同步向警局備案遭詐欺)→對簿公堂」,正常情況下到媒體或網路爆料時大多就能解決問題。

畢竟品牌仲介都極為重視商譽,不會想因業務個人行為而破壞公司形象,尤其是金額不高(10萬以下)狀況下,在總部客服態度冷淡或不理情況下,就可上網路或尋找媒體爆料,就會引起總部高層關注,排除特殊情況下,基本都能解決問題,但現在有心人士詐騙手段多,也建議購屋族可以採「雙地政士」,請一位自己可信任、專業的地政士,全程做為顧問或監督所有買賣流程,亦可達到防詐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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