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3/「違建」也能申請?180件被追回 專家曝關鍵:本就不是住家

2025/07/30 08:00
  • share_fb
  • share_line
  • A-
  • A
  • A+

記者陳韋帆/綜合報導

曾發生租金補貼被追回事件,專家指出,主要是「違章建築、違規使用」兩大區別。(示意圖/資料照)

▲曾發生租金補貼被追回事件,專家指出,主要是「違章建築、違規使用」兩大區別。(示意圖/資料照)

「300億租金補貼」政策上路後修法,號稱頂加違建也能申請,卻又在2023年爆發180件違建補貼被追回爭議,專家指出,其實關鍵是「違章建築、違規使用」兩大區別,非住家不能申請!

2023年爆發的租金補貼追回爭議,起源自內政部112年3月修正補貼專案內容,明定「無稅籍、未登記建物」如頂樓加蓋,可切結並檢附證明申請補助;若為有稅籍但未按住家用課稅者,須由房東向稅捐單位申請調整稅率,才符合申請資格。

租金補貼發出後180件被追回

當時政策上路後,180件無房屋稅籍資料或不符住家稅率補助被追回,引起立委民代為民發聲反彈。台北租服公會創會理事長陳柏勳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指出,「其實關鍵是根本不是住家,自然被追回補助。」

他進一步說明,依照申請補助規定,前提必須是住宅,且有門牌,「商業大樓宅、工業宅」都不行,如當年高雄的城中城就是早年商業大樓,內部做成許多隔間套房出租,就不符合規定,還有一種特殊狀況,一樓住店,當時就有180件中,就有開設美甲工作室,作為商業使用,自然不符合補助規定。

違規使用與違章建築的差異

住商機構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也指出,「租金補貼」違建可申請與否,最大的差異就是「違章建築」、「違規使用」的差異,工業地、商業地當住宅使用,本身就是違章,自然不可申請,如果本就是住宅地,內有違規隔間、上有違規頂加,通常符合申請原則。

不過她也提到,政府補貼「違規使用」有引起民間反彈,似乎讓違規合法化,徐佳馨則認為,「其實這是一段過渡期,住在違規使用的人,大多是底層弱勢,而租金補貼最基本精神就是幫助弱勢,如果政府剷除或避開違規使用補貼,就會失去社服原意,當然,此舉孰是孰非,留給社會大眾自行評判。」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