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不動產繼承常因分配不均引發家族內戰,甚至對簿公堂。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近期案例,一位被繼承人2年前過世留下3間房屋,3名子女因分配方式毫無共識,爭吵不休瀕臨訴訟,為避免產生高額逾期登記罰鍰,繼承人最終聽從建議,先由其中1人代表申請「公同共有」登記,將產權暫時凍結。這項決策不僅化解了當下的罰鍰危機,更他們家族省下破百萬元稅費,印證了事緩則圓的節稅智慧。
依據《土地法》第73條規定,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逾期每個月將處以登記費1倍之罰鍰,最高可達20倍;不少繼承人在登記時限壓力下,為了追求「即刻公平」,會將遺產登記為「分別共有」(每人各持分1/3),卻忽略了日後若想重新調整為1人取得1間,將涉及買賣、贈與或交換等移轉行為,屆時必須繳納契稅、土地增值稅、贈與稅,以及可能產生的高額房地合一稅。
一個案2年多前過世、無配偶,留下3間不動產,3兄妹當下對於繼承方式出現歧意,有人認為應一人一間,也有人認為每間房屋價值不一,應每一間各持有1/3,甚至為了父母生前「誰付出的最多」爭執,吵到瀕臨對簿公堂的狀態,但礙於繼承登記時限問題,於是決定請地政士協助。
協辦的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見到這種常見分產糾紛,第一步就提醒還有「公同共有」選項,他指出,先進行「公同共有」登記後,未來3兄妹無論如何分產,進一步辦理繼承時,仍可適用「繼承移轉」,屆時可省下不斐的土增稅、贈與稅、契稅,甚至是房地合一稅,總計逾百萬元的稅金。
3兄妹聽聞可大省稅金,便同意採此方案,2年後的近日,沒有了當時的劍拔弩張,三方達成協議,進行「協議分割」,並辦理了「繼承移轉」,省下不少稅負,成為印證事緩則圓,合法節稅的案例。
鄭文在表示,實務經驗上,不少繼承人在事發當下因心情不好,容易產生紛爭,但隨時間沖淡傷痛後,便願意各退一步,讓事情圓滿結束,故先進行「先公同共有、後協議分割」是實務操作上常見的合法節稅路徑,能有效保障家族財產不被不必要的稅賦侵蝕。
他說,高齡化社會下,家族繼承糾紛越發頻繁,建議不動產移轉面臨爭議時,應盡速諮詢可信任專業地政,確認可能衍生的稅務、相關法令規定等,才能在吵鬧與紛爭中,同步穩守家族基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