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無法法拍汪小菲資產嗎?藝人大S傳出向法院聲請法拍汪小菲在台資產,法院也核准強制執行扣押命令,此時卻傳出汪小菲經營的S Hotel並非他所有,而是向龍巖承租,所以無法拍賣。房產專家向《三立新聞網》指出,「法院命令仍可執行,因為汪小菲擁有的在台資產並非僅指不動產,飯店內部的動產也屬於汪小菲在台資產一部分。」(記者:陳韋帆)
台中市太平區坪林國小司令台下方土地遭國產署標售一事引起社會譁然,一座屹立於校園50年的司令台下方土地,被他人以合法手段標售取得,可謂是相當奇葩。不過,有法拍專家指出,「其實奇葩拍賣,在法院上相當常見,包括靈骨塔、宮廟、殯儀館,都曾出現在法院拍賣上,還真的有人敢買!」(記者:陳韋帆)
買房子買到建商怒嗆提告?一名網友在PTT發問,近期在台中74看了一間房子,發現廁所天花板漏水嚴重,受屋主委託「協助修漏」,但過程並不順利,於是在該社區Google評論中怒罵社區、總幹事、建商,結果屋主朋友竟告知「建商說要提告!」(記者:陳韋帆)
近日接獲民眾來電詢問,依法申報並完納契稅後,已向地政機關辦竣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因買賣標的糾紛經法院判決確定,地政機關以「判決回復所有權」登記回原所有權人名義,詢問其原買賣移轉時所報繳之契稅可否退還?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拍賣之不動產,買受人自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依契稅條例之規定,納稅義務人(拍定人)向法院標購拍賣之房屋,應於買賣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其申報起算日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算。
地政服務更便利!從7月1日起,地政事務所除住址變更等7項簡易登記案件可跨縣市辦理外,將新增試辦法院拍賣、抵押權塗銷、抵押權設定或內容變更等3項登記案件,也可跨縣市就近到全國任一地所辦理,幫民眾節省時間與金錢。
李先生來電詢問,兄弟3人共同繼承父親所遺土地,因協議不成,向法院聲請判決分割遺產,持法院確定判決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要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這年頭其實房東也怕遇到惡房客!台北市就有一起租屋糾紛案例,房客與房東簽約,付好2個月押金與1個月租金,並約好交屋時間,但房客後來突然向房東要求延後一個月點交房屋,並以壁癌、天花板油漆色差等藉口,要求退租與返還所有租押金,及仲介半個月服務費,房東因不願退錢,最後告上法院。
南部一名女網友表示,她和家人最近計畫買房,頭期款由媽媽負責,房貸基本上由哥哥負擔,自己也會幫忙付一部分,房子則登記在哥哥名下。沒想到其他網友看了,紛紛勸退,「你跟你哥遲早為了房子翻臉,甚至鬧上法院」。(李艾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