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2021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距離繳納期限截止日11月30日,只剩沒幾天了,還沒有繳納的民眾請儘速繳納,如果是申請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繳稅者,請務必於11月30日24時前預留應納稅額之存款以備扣款,如有不足,請儘速補足,以利轉帳納稅。
配合全國疫情警戒於7月27日降至二級,內政部表示,於三級警戒期間已逾期之戶籍登記案件,可於30日內補辦,不予裁罰;另民眾申辧相關戶籍登記證明文件,在三級警戒期間屆期者,警戒解除後30日內,仍認定為有效文件,請民眾依期限持憑辦理。
2020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呼籲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需加徵滯納金。
王先生來電詢問,父親於2019年2月1日死亡,僅遺有1筆土地,公告現值200萬元,因故未辦理遺產稅申報,父親死亡時戶籍在桃園市,繼承人現居住台北市,請問可以就近直接到台北國稅局辦理申報嗎?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一般房屋移轉如不動產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等案件,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寫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5,000元。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拍賣之不動產,買受人自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依契稅條例之規定,納稅義務人(拍定人)向法院標購拍賣之房屋,應於買賣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其申報起算日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算。
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自202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針對三重區、蘆洲區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土地建物辦理公告,本次公告逾期未辦繼承之被繼承人有90人、土地226筆、建物108棟。相關公告資訊除張貼於不動產所在地之區公所、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外,另可洽該所網站或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