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熱,買房契約得看仔細,行政院消保處抽查全國50個建商建案,發現有超過4成不符合定型化契約規範,其中驗屋項目最容易被建商佔便宜,像是「交屋保留款」,用來當作消費者驗屋籌碼,按照規定可先保留「房地」總價的5%,但有些建商擅自改成「房屋」總價,甚至把保留款改成0元。
截至2020年10月,台中市政府受理房屋買賣申訴案共232件,預售屋消費爭議佔112件,較2019年同期增加將近一倍。法制局分析交易糾紛主要為逾期交屋、交屋保留款額度不足房地總價5%、解除契約定金返還爭議、施工瑕疵、外水外電或天然氣管線費用負擔爭議、廣告不實等六大類。法制局提醒民眾與建商簽訂契約時應仔細審查契約條款,減少交易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