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但由國稅局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指定之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者,係自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算。納稅義務人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期,延長期限原則以3個月為限。
防疫關鍵時刻,內政部長徐國勇今(21)日再呼籲民眾多利用線上申辦地政、人民團體等服務,減少外出。此外,配合防疫,內政部已主動延長不動產專業人員證照效期至110年9月1日,不必擔心證照逾期失效。徐國勇也特別感謝全國第一線為民服務同仁,在疫情期間,堅守崗位,並提醒同仁一定要注意個人健康防護,共同為防疫努力。(記者:陳韋帆)
財政部自2010年12月推出「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有效支援民眾購屋置產及成家立業需求,原實施期間經4度展延至2020年底止;本貸款施行期間,為強化執行成效,陸續新增與內政部「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搭配使用措施、提高貸款額度及新增一段式機動利率等規定。鑑於本貸款在減輕國民居住負擔,落實居住正義之成效良好,報經行政院同意,實施期程延長至2022年底。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但由稽徵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自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算。納稅義務人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期,延長期限原則以3個月為限。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但由稽徵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應自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的法定申報期限為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若繼承人無法於規定期限申報者,應該在規定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面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延期申報,但申請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遺產稅者,應於法定申報期限屆滿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請延長申報期限。
現在房市就跟天氣一樣冷到不行,今年推案量更是慘不忍睹,恐怕會創16年來新低,像松山區只有一件推案是全台北市最冷的一個地區,連潤泰總裁尹衍樑要推的超級豪宅也要延到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