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新北市政府表示堅定收回環線經營權,北市捷運局回應,一條捷運路線由一個地方主管機關、一個營運機構負責營運,才能確保服務一條龍,亦符合大眾捷運法之精神。目前國內軌道系統,無論是台鐵或高鐵均只有一個營運機構,國外捷運系統亦無兩家以上的營運機構共同營運一條捷運路線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