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老舊大樓公安疑慮,複合式大樓的管理問題受到關注,民眾更加關心自己的居住環境是否安全。因此,立法院11日初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消防法》、《建築法》等修法草案,規定複合式大樓須設立管理委員會、符合消防安全等要求,增訂被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必須在限定期間內成立管委會或是推選出管理負責人,否則該大樓每戶最高可處20萬元罰緩。
有關立委陳椒華召開記者會,敦促政府改善全台灣各縣市農地違法設置超商一事,台南市政府對此回應,台南市非都市土地範圍廣大,違規態樣多元,但市府團隊執法不鬆懈,若查到違規屬實,則將依法開罰。
台北市政府攜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內政部、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等機關稽查預售屋,台北市地政局指出,9月16日、9月17日執行110年第2次預售屋聯合稽查,此次共稽查6案,不動產經紀業務查核部分,6建案均未符規定,其中一案因遭查獲所使用契約部分條文與本局核備契約不同套,且違反前揭應記載事項規定,將被逐戶開罰,另一案則因重要文件未指派經紀人簽章,亦將依法裁處。(記者:陳韋帆)
內政部2020年10月31日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縣市政府消保、地政及建管單位,針對6個縣市23個預售屋建案進行大規模聯合稽查。內政部2020年11月12日表示,稽查結果「僅有1個」建案無違規缺失,其餘各建案的違規事項,均已發函縣市政府儘速要求業者限期依法改正,逾期未改正或違規事證明確者將依法裁罰,貫徹執行公權力。
國際疫情延燒,為徹底杜絕病毒傳播可能,北市府除前於8月21日公告收住居家檢疫者之一般旅館違規名單,針對疑似日租套房收住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也決定加大力道清查,預計於2020年9月7日公告,自9月22日起,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處所僅限於本府核准之防疫旅館、住居所或第三人無償提供之處所,違反者將處罰建物所有權人並公布地址及所有權人姓名。
租賃專法施行即將滿2年,給予原有經營包租代管業者2年繼續營業的緩衝期,也將於2020年6月26日到期,僅剩最後2週,內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已積極輔導原有業者完成許可登記,自6月27日起,經營的業者若仍未取得登記證,最高將開罰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請業者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