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型冠狀肺炎及營造業缺工情形嚴重,新北市政府體恤營建業目前正面臨的窘境,決定針對2016年6月1日至2020年4月15日止,已取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目前仍為有效之建築執照,即日起自動增加建築期限2年,希望藉此紓解建築投資業與營建業困境。
近日因受新型冠狀肺炎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衝擊旅館業者住房率,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與觀光旅遊局建立跨機關聯繫,如有旅館業者向觀旅局申請停歇業情事,該局主動辦理房屋稅適用較低稅率,減輕業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