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近日在PTT發文指出,友人購屋遇上租客以「租不到房」為由拒不搬遷,甚至要求短期回租,引發交屋糾紛。他說,新租賃專法綁約3年,若簽下租約恐陷長期無法收回屋況的窘境。專家指出,「新法尚未上路應無影響,但網友的擔憂在未來極可能成真,屆時中古屋買賣雙方、弱勢租屋都會受到影響。」(陳韋帆)
內政部推動租賃專法修法,擬保障房客綁約三年、限制漲幅,不過房東群體反彈聲浪漸起。有年長房東直言,自己依法報稅、租約公證,卻遇上租霸不繳租還嗆聲「去告我啊」,最後打官司拖上半年,心力交瘁,直言「合法繳稅,政府卻都沒保障我們」。(陳韋帆)
內政部欲修「租賃專法」,其中租期綁3年、限制漲幅,不少房東大喊「不租了!」據最新數據,以政府限制漲幅來說,專家指出,其實最慘的狀況,就是房東3年一到就換房客,讓租屋族頻繁搬家。(陳韋帆)
內政部4日提出「租賃專法修法四大方向」,引爆房東強烈反彈。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總會直言,此舉嚴重侵害財產自由,根本不像民主國家作法,呼籲政府謹慎行事。(陳韋帆)
內政部今(4)日提出「租賃專法修法四大方向」,其中「保障最短租期3年」、「限制租金漲幅」,租屋專家提出疑慮,「若相關配套沒做好,恐重演韓國慘劇,爆房東退市潮,導致供需失衡,房租暴漲。」(陳韋帆)
內政部今(4)日宣布租屋兩大政策方向,一是「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於明(115)年開始補貼加碼、租金補貼資格放寬、資金補助、社宅優先等,另也提出租賃專法修法草案,包括「保障租期3年、限制租金漲幅」等四大重大修法方向。(陳韋帆)
台北小木屋雅房月租只要1千元,若願意每天拔草1小時,月租金還可以降至2百元,網路出現這則租屋廣告,讓專家都驚呼太便宜,不過也提醒應注意押金、安全及合法性等問題。(陳韋帆)
台灣租賃專法上路7年,租服業也發展了7年,近期前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一次公開場合下,向《三立新聞網》透露「當初建置租賃專法,參考不少日本『租管售一體』經驗,有助落實居住正義」,台北市租服公會創會理事長陳柏勳則指出,「三者融一體『難』短期內發生,畢竟房仲業經營屬性與租服業大不相同,目前是走向互惠互利趨勢,長期來看或許有機會融合,但時間至少要10年、20年,不得而知。」(陳韋帆)
前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一次公開場合下,不經意向《三立新聞網》透露,「當初建置租賃專法,參考不少日本『租管售一體』經驗」,對於記者提問,「台灣走向日本化?房仲業消失?」花敬群則是大笑而未答。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指出,「其實租管售三方各有所長,但確實早有不少房仲業者身兼租賃、進軍物業管理,要達到完整的一條龍經營不無可能,只是產業的融合與發展還需要極長的時間磨合才能完整。」(陳韋帆)
一名租屋妙齡女向《三立新聞網》求助,她說,「我前陣子簽了一份租約,房東不僅不讓我換鎖,也不讓我裝電視,甚至還要求我必須告知我的搬家日期,該怎麼辦?」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房東這些動作已經觸犯租賃專法及民法,建議可主張無條件解約,並要求支付搬家費用!」(記者:陳韋帆)
金兔年到來!在春節前,立法院陸續拍板房市相關兩大法案「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與「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案」,也意味著兔年將有房市兩大變革。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研究總監陳傑鳴表示,金兔年房價與房租可能出現兩種極端狀況,房價可能修正,而房租仍持續走揚!(記者:陳韋帆)
繼《平均地權條例》過關後,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的居住正義再下一城,立院今(12)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正接受《三立新聞網》專訪表示,「未來將持續檢討,健全租屋制度!」(記者:陳韋帆)
台北市租服公會今(23)日舉辦年末記者會,公會理事長陳柏勳表示,107年在惡房東張淑晶事件後,租賃專法上路,公會也在同年成立至今已4年,自然感謝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鼎力相助,讓但也期許政府可以協助宣導,讓民眾更清楚包租代管與一般租賃業的差異,希望不要被混淆。(記者:陳韋帆)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為健全租賃住宅服務業專業服務制度,已推動租賃專法5箭,第一箭主動輔導業者、第二箭加強查緝非法、第三箭要求契約備查、第四箭建立申訴管道及第五箭登記程序簡化,以保障房東房客權益,健全市場交易秩序,並提供便民服務。
為發展包租代管產業及兼顧原有經營業者執業權益,租賃專法給予尚未取得許可及營業登記證的業者,得繼續執業2年的緩衝期限,即將於2020年6月26日到期,台南市長黃偉哲提醒業者,請儘速至台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以免受罰。
租賃專法施行即將滿2年,給予原有經營包租代管業者2年繼續營業的緩衝期,也將於2020年6月26日到期,僅剩最後2週,內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已積極輔導原有業者完成許可登記,自6月27日起,經營的業者若仍未取得登記證,最高將開罰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請業者勿心存僥倖。
為發展包租代管產業及兼顧原有經營業者執業權益,租賃專法給予尚未取得許可及營業登記證的業者,得繼續執業2年的緩衝期限,即將於2020年6月26日到期。為避免業者受罰,內政部特別呼籲尚未完成登記的業者,請儘速至各縣市政府辦理。
民間租賃市場長久以來多數房東未報稅,造成有房東擔憂出租予領有租金補貼的房客,會增加其稅捐負擔,可能出現阻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情形。對此,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只要房東與所有權人均同一人,房東將住宅出租予領有租金補貼者,即屬於「公益出租人」,可享房屋稅、地價稅及所得稅等優惠,應無增加稅捐負擔的情形,同時也積極透過租賃專法的落實,解除房東疑慮並保障房客權益,創造更友善的租屋環境。
今年上路的房地稅相關新制,包括租賃專法上路後,包租業必須課徵營業稅;而在家一人、未僱用員工,並用行動裝置完成營業活動完成的新創事業體,可適用自用住宅房屋稅及地價稅。而工業用地設置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可用工業用地稅率計徵地價稅。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在6月27日正式施行,但即便「租賃專法」上路,但許多房客還是搞不懂哪些保障,房東也怕「滿天全法條,要用無半條」。專業律師就解釋,只要搞懂「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就不怕有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