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萬萬稅,尤其是房地產牽涉到的法規尤其複雜,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父母將不動產贈與子女,常見方式,每年244萬免稅額逐年贈與,但仍須留意印花稅、契稅、土增稅等問題。(陳韋帆)
台灣高齡化,繼承發生越趨頻繁,但選擇錯誤,未來分產售屋時,稅金恐暴增!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如果父母一方先過世,子女為盡孝心,將遺下的不動產全由鰥夫或遺孀全部繼承,未來若要售屋分產,稅金就會暴增,從此角度看,單純的孝心就會變成愚孝!」(陳韋帆)
兄弟姊妹為爭產,父親靈堂前上演棍棒混戰!嘉義縣一名8旬王姓老翁逝世,4名兄弟姐妹,隔日就在靈堂前上演棍棒混戰,結果竟是為爭產引發糾紛。嘉義市地政士公會理事蔡岳臻表示,後代爭產紛爭層出不窮,其實只要生前分配好,就可預防這樣的事情發生。(記者:陳韋帆)
基於愛護子女,不少富爸爸富媽媽會資助在國外唸書或就業子女在當地購置不動產,因購置的不動產在國外,容易誤以為不須課徵贈與稅或國稅局不會調查,以致漏報贈與稅。
稅務局表示,每年地價稅稅籍清查,最常見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的土地,因戶籍遷出而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其中戶籍遷出的原因之一,就是父母為讓子女就讀特定學校,將全戶戶籍遷移至該校學區,使得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土地,因已無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而不符規定,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並追繳差額稅款。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疫情後結婚潮湧現,不少人規劃在農曆年前嫁娶,其父母往往想在子女婚嫁時贈送財物當賀禮,因此常接獲民眾詢問,若父母於子女結婚時贈與現金或房地,會被課贈與稅嗎?
依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稅率2‰課徵,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納保官提醒擁有多處自用住宅房地之民眾,如果子女已成年且於自用房地辦竣戶籍登記,可於每年9月22日地價稅特別稅率申請截止日前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就可享受自住優惠稅率繳納地價稅,千萬別忘記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喔!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贈與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因此父母贈與子女財產,同一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贈與總金額不超過220萬元,免課徵贈與稅,贈與人可免辦理贈與稅申報。
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時,繼承人如為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位繼承人可自遺產總額減列扣除額,以2020年為例,每人扣除額為50萬元,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如果親等近者全部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可扣除之數額係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李小姐來電詢問,其配偶近日因意外往生,遺有1位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扣除額應如何計算?
林先生來電詢問,他的女兒將於2020年初結婚,想要贈與女兒結婚基金,要如何申報贈與最省稅?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者,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父母把名下土地過戶給子女時須申報土地增值稅,依父母與子女訂立買賣或贈與移轉契約,按土地漲價數額以累進稅率20%~40%核定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倘若該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出售要件、且係訂立買賣移轉契約,則可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主張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按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之優惠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捐機關表示,日前有民眾前來詢問,原本以未成年的女兒名義購買房屋,現在要移轉登記給自己,是否要申報契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農業用地,繼承人於繼承之日起5年內,移轉予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並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因該農業用地仍屬同一被繼承人之繼承人所有且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可免依該條但書規定追繳遺產稅,惟仍應自繼承日起列管5年,惟繼承人如將繼承之免稅農地贈與自己之子女。
購買保單時,要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填寫方式,關係到你想照顧的對象權益是否有受到保障。而在探究這3者的關係以前,要先釐清投保的目的,才能做出正確的決定。
今年60多歲的張媽媽,丈夫過逝後留下2間房、一些公司股權,加上自己累積近2千萬元的退休金,在仍持有收入的狀況下,目前不用為退休生活煩惱。但因為年輕時沒有做好保險規劃,在保障不足下,她擔心若未來需要長照時,會造成孩子的負擔,也憂心將來兒女會為了爭產打壞親情,在朋友建議下,張媽媽決定透過理財規劃顧問做好財產信託,解決煩惱。
根據內政部公布全台房屋繼承及贈與移轉量,今年Q1除了台北市,全國繼承棟數移轉年減 2.43%,但贈與棟數微增,是2016年房地合一制上路後連續第3年增加,且六都贈與棟數都向上成長。就有專家質疑,「明明贈與的方式會多繳很多稅,為什麼還會這樣呢?」中華民國不動產仲裁協會仲裁人蕭琪琳更說,就有人傻傻分不清楚,把房產移轉給子女,一間賣價1500萬的房子卻繳了599萬的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