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民眾買房會透過房仲介紹看屋,但中意房子時,一定要出斡旋金,讓房仲去議價嗎?其實,透過「要約書」即可。但專家指出,台灣的中古市場交易,仍習慣透過斡旋金來談價,也就是「見錢三分情」,民眾若不想付斡旋金,仍可要求僅以要約書替代。
今年房地產雖然有回溫,但全年成交量恐怕仍無法突破30萬棟,不少房仲也有可能「使出小手段」,刻意沒收買家違約金賺取酬勞。一名台北市買家日前找房仲預約看屋,沒想到一間才看一次的房子,房仲就請他出價,買家開了「芭樂價」沒想到房仲追擊要求他出斡旋金,讓他覺得很詭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