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西洋情人節,不少情侶們都即將共度浪漫夜晚!不過,房仲業者就提醒,雖然婚前山盟海誓,但在尚未結婚前,最好不要共買房子,否則倘若沒有步入禮堂,將面臨五大問題,徒增困擾。(記者:陳韋帆)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民眾來電詢問,夫妻兩人婚前各自擁有1間房子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結婚後,也一直由兩人分別在這2間房子設籍,地價稅是否可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夫妻結婚前若各自擁有房產,並適用自用住宅地價稅,婚後若沒注意,可能會被課徵一般用地的地價稅。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夫妻結婚前有各自的自用住宅,在結婚後僅有一處可適用自用地價稅的稅率,另外一戶在結婚後隔年,將採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兩者稅率相差至少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