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預售屋「紅單」係基於預售屋買賣關係而成立之契約行為,自2021年7月1日起轉售紅單與第三人者,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2項規定之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應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
立法院財委會2021年3月29日初審通過房地合一2.0相關修正草案,修法草案有4大重點,除了(1)延長短期交易課重稅的時間、(2)法人比照個人納入,(3)預售屋及(4)特定股權交易也適用房地合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