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社會重男輕女的情況仍存在?根據財政部統計處資料,2021年不動產贈與的申報契稅狀況,近年受贈人數大致在4.5萬人上下,其中,受贈比例,男性占54%、女性占46%,連續第6年男多於女。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從財產分配方式,可看到長輩傳統觀念仍重,不過,都會區的狀態就會相對淡薄,顯見女權意識逐漸抬頭中。(記者:陳韋帆)
二等親之間房屋移轉,通常有「贈與、買賣」2方式,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2種方式的選擇,將會影響未來房地合一稅的課徵,所以最好先確定哪種方式對雙方才是真正划算,才不會在接到稅單時,才後悔莫及。(記者:陳韋帆)
現代人觀念轉變,古時的生子傳家觀念也逐漸淡薄,但,單身男女的未來遺產,會落到誰的手上呢?近期就發生一個案例,一個姪子,看著單身叔叔身亡後,只能眼睜睜看著不動產收歸國有。對此,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這種情況,只有「立遺囑」、「生前贈與」兩種方式可以處理。(記者:陳韋帆)
張小姐來電詢問,近日要出租土地,承租人打算自行出資興建工廠,如雙方約定房屋將來要歸地主所有,並直接以地主為建造執照起造人,日後取得使用執照時,要不要申報繳納契稅?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因買賣、贈與、繼承或交換等原因取得土地所有權後,若符合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減免要件,應於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即能適用優惠或減免,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才能開始適用。
房價太貴就等繼承?根據內政部統計月報資料顯示,去年繼承移轉棟數6.3萬棟創下歷史新高,而六都之中取得不動產的各類登記(包括買賣、繼承贈與、其他與拍賣)中,透過繼承取得比例又以北市最高,北市的繼承登記比例達18%,反映人口老化與北市不動產的資產價值較高,北市透過繼承取得不動產的現象較為普遍。(記者:陳韋帆)
基於愛護子女,不少富爸爸富媽媽會資助在國外唸書或就業子女在當地購置不動產,因購置的不動產在國外,容易誤以為不須課徵贈與稅或國稅局不會調查,以致漏報贈與稅。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分享案例指出,電影「當男人戀愛時」,男女主角在大螢幕上獲得祝福,在真實的生活裡結婚,男的帥,女的美,羨煞很多戀愛中的男女,也是童話故事裡最完美的結局。但是,真實的生活裡,童話故事不一定有完美的結局,當愛情和麵包發生爭執,往往愛情是虛幻的,麵包才是真實的。
房價居高不下,有一個富爸爸能夠送一間房子、協助成家,確實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事情,但倘若尚未成婚,就要將房子一半登記於男、女友名下就要當心了!(記者:陳韋帆)
怎樣的房子醫師最愛?天母建案「天母常玉」今(14)日舉辦記者會,負責代銷的新聯陽表示,該案採「不二價銷售」,才開案2個月就銷售5成,主要客戶都是自住客,而且多數都是醫師。新聯陽透露,「除了建案設計融入自然、呼應捷運外,為加強藝術氣息,建商還加碼贈與自己收藏的7萬數畫作,讓藝術充滿建築,自然吸引高端族群入手。」(記者:陳韋帆)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的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不在此限。
想透過「假買賣」逃避贈與、遺產稅可能嗎?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稅網恢恢、疏而不漏,不動產買賣,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奉勸不動產移轉,想要合法節稅,要找專業的地政士協助,否則最終仍然難逃稅網。(記者:陳韋帆)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日前接獲民眾電話詢問,於2019年將名下農地贈與自己的2個兒子,各持分1/2,經國稅局核定免徵贈與稅,並自受贈之日起受列管5年。惟其中1子欲於該列管5年期間內,出售其受贈持分農地,國稅局補徵贈與稅時,是就整筆受贈農地或僅就受贈後所移轉持分補徵?
近日有民眾詢問,夫把原本自用的房地贈與給妻,使用情形及戶籍皆無變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能否繼續適用?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因買賣、贈與、繼承或交換等取得土地所有權後,若符合地價稅優惠稅率或減免要件,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即能適用減免優惠,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才能開始適用。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等移轉案件,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寫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5,000元。
不動產的移轉方式有很多種,買賣、繼承、典權、交換、贈與、分割、占用等方式,因為種類不同,稅法上的規定也不同,不同的法律行為,被套用不同的稅率,但是,如果想要節稅而「張冠李戴」,小心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法。
內政部近期公布2020年贈與和繼承移轉量,2020年繼承棟數達59109棟,較2019年增加2.5%,為史上最高,贈與為43759棟,較2019年小縮0.4%,值得注意的是這是2016年以來贈與首次減少。
根據新竹縣所轄地政事務所統計資料,截至2020年11月底,受理不動產繼承登記案件共2,535件,土地筆數共計18,640筆、面積共計14,696,873㎡,建物棟數共計893棟,面積共計167,028㎡,佔所有登記案件數量3.1%,僅次於買賣、贈與登記等主要所有權移轉案件。
依印花稅法規定,銀錢收據、買賣動產、承攬及典賣、讓受、分割不動產契據等,皆為印花稅課稅憑證,應貼繳印花稅;其中典賣、讓受、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其將贈與一筆土地給子女,可否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下稱施行法)自2019年5月24日施行,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下稱永久結合關係)者,得準用遺產及贈與稅法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生之規定。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無需課徵贈與稅;但贈與人若於贈與配偶事實發生後2年內過世,則該贈與之財產應併入被繼承人(贈與人)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