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房屋買賣糾紛中,「漏水問題」經常名列前茅!(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房屋買賣糾紛中,「漏水問題」經常名列前茅!根據內政部資料,2020~2021年H1,不動產交易糾紛中,房屋漏水問題就佔11.6%。根據專家實務經驗,漏水糾紛的預防,通常「裝潢越漂亮的房子就要越當心」,而倘若已不幸買到漏水屋,必須要把握5年的黃金時間,即時告上法院。
▲黑心屋主掩蓋漏水真相的方式花樣百出,吳翃毅提醒消費者應當心。(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關於漏水屋糾紛調處的實務經驗上,最常見的就是「裝修掩蓋漏水」。不少人會認為「先裝修過的房子」可以省下一筆裝潢費,實際上,不少擁有漏水屋的黑心投資客、屋主,就會抓準買家這種心態,利用裝修掩蓋漏水,讓你防不慎防、因小失大。
吳翃毅說明,台灣處於地震帶,地震容易導致房屋管線、牆面出現龜裂,就很容易產生漏水,有些不肖投資客或屋主,為了取得較好的售價。常見的情況包括「油漆粉刷」、「天花板隔板+臉盆接水」、「貼壁紙」三大賤招。
「油漆粉刷」將龜裂的牆面或窗邊重新上漆,但未處理外牆龜裂問題,通常入住一段時間後,才會發現這項問題。通常這種做法並不耐久,若懷疑看中的屋子有這樣的問題,可以一段時間後重新看屋,豪大雨後通常是不錯的時機,若有明顯的反潮等現象,就要留意。
「天花板隔板+臉盆接水」近年不少不肖投資客,在滲漏水的管線下方裝修天花板,同時放置臉盆、水桶接水,購屋族在入住一段時間後,因接水容器滿。若是浴廁可打開維修孔查看,客廳部分若無維修孔,建議要求屋主配合查看,若屋主不願配合,選擇不要購買或許是最安全的方式。
「貼壁紙」貼壁紙屬於比較粗略的手法,若有壁癌、漏水,直接撕開就可以發現,但確實有案例,消費者入住一段時間後,壁紙因滲漏水,開始掉落,消費者才發現壁紙後方有許多滲漏水造成的壁癌。所以建議購屋時遇到貼壁紙的情況,可詢問屋主是否可撕開查看。
▲漏水的「新成屋、二手屋」處理方式大不同,二手屋要把握5年黃金時間。(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地政士全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其實二手屋買賣發生糾紛時,第一種常見狀況是,賣方常常主張契約中已註明「現況交屋」,所以不必擔保任何責任,在實務經驗上,其實是認定「應具通常效用之『無瑕疵之物』。」也就是說如果想免負瑕疵擔保,應先告知該瑕疵之明確位置,經買方充分了解,才可以免責。
第二種常見狀況,有些買方認為應有「保固」半年,甚至主動要求保固一年,但其實保固的意思,指得是「正常使用一定時間不會壞掉」,倘若壞了賣方就要負責維修,並且由賣方付出修繕金額,其實是錯誤的觀念。
「保固」一詞其實是針對製造商,房屋指得就是建商,所以二手屋買賣,只是一般賣家,在法律究責上,通常不需要負責,不過如果是漏水,如果買賣完成前,賣方已請修漏公司處理,當下就可請修漏公司出具漏水保固,避免後續問題。
倘若是買到「二手屋、中古屋」的漏水屋,能夠向賣方要求的是「5年內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簽約前,就要先留意合約內容,是否有修改5年瑕疵擔保的相關條文,若有,建議拒絕該項條文。
倘若已簽約,在交屋前發現滲漏水問題,只要能夠證明交屋前「一秒」,該瑕疵(包括凶宅、漏水等)就已經存在,且賣方未告知買方,買方也未同意其瑕疵交屋,賣方就必須負責。
蕭琪琳補充,其實要取得交屋前「一秒」瑕疵就存在事實並不難,只要問問樓上、樓下鄰居,願意出庭作證,就相當容易證明。
倘若已不幸交屋才發現漏水,應把握5年內「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黃金時間,最後發現瑕疵後,就立即通知對方「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對方若還不處理,6個月內就要告上法院,這樣做法除了符合法律時效規定外,受害者保全證據的機會也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