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將房子登記妻子名字,自己扛房貸,繼承時房地合一稅卻暴增了50萬。(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灣步入超高齡社會,遺產繼承問題越來越多,一男子繼承逝妻房產,後來將房屋出售,房地合一稅高達80萬,信義代書廖女滿表示,「主要是因為房子當時登記是妻子,而借款人卻是男子,也導致遺產計算方式不同,無法採用繼承後售屋的房地合一稅優惠,也讓稅金暴增50萬,但逝者已逝,事情已無解。」
一對夫妻於109年購屋,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但房貸卻是由先生名義負擔,110年2月太太不幸過世,因無子女故由先生繼承房產,日後賣房辦理產權過戶時,預估為30萬的房地合一稅金,實際上竟高達80萬。
▲房屋登記妻子名、房貸由丈夫扛,妻子一旦先逝世,房貸無法認列為妻子負債,遺產稅、房地合一稅都會變多。
房屋登記妻子、房貸借款人是丈夫 遺產稅、房地合一稅大不同
廖女滿表示,正常情況,丈夫繼承妻子遺產,如果房子登記與貸款,都是妻子的名字,計算遺產總額時,就可將房貸(負債)減除,大幅降低遺產稅、房地合一稅的稅負。
不過,該案例房屋登記給妻子,借款人卻是丈夫,房貸部份自然無法列為妻子負債,不僅遺產總額無法扣除房貸,連帶房地合一稅也比原本預估的30萬,多出了整整50萬,共繳了80萬。
▲廖女滿提醒,遺產繼承有許多減稅優惠,建議應事先規劃,避免事情發生後才為時已晚。(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遺產繼承減稅優惠多 先規劃才能合法節稅
廖女滿指出,遺產繼承除了基本免稅額外,還有多項可扣抵的項目,如配偶享有額外扣除額,若有直系親屬、兄弟姐妹需撫養,也能適用扶養扣除額,就連日用品、工作用品都可排除,如計程車司機,不幸逝世後,計程車估值免稅額上限可達56萬。
最後,她提醒,遺產稅的規劃不能等到繼承發生才開始,應及早規劃、善用各項免稅優惠,才能真正達到合法節稅的效果,建議民眾可以諮詢專業人士,針對個人資產狀況量身打造適合的遺產規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