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余國棟報導
▲上市上櫃公司需注意重訊處理程序,以確保股東權益。(示意圖/PIXABAY)
臺灣證券交易所近日公告,針對岱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598,下稱岱宇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一事,決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並要求公司確實依規定辦理後續資訊揭露。
根據證交所說明,岱宇公司於114年3月12日進行資金貸予子公司之交易,該交易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3款所列情事。然而,岱宇公司未能依規定即時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導致重大訊息揭露延遲,違反相關重訊處理程序。
鑑於此違規行為,證交所依規定對岱宇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已正式函文通知公司,要求其未來應確實遵守資訊揭露規範,避免類似違規情事再次發生,以維護市場資訊透明度及投資人權益。
證交所對於重大訊息揭露規範的嚴格執行,提醒所有上市公司應確保資訊透明度,避免因延遲揭露而觸法,進而影響公司信譽與市場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