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老王與妻子分居多年,妻逝世後現身想分遺產,與照顧妻子的兒子產生分歧。(圖/翻攝自Pexels)
分居多年的夫妻,其中一方去世後,另一半能現身分遺產嗎?老王(化名)與妻子分居多年,近期聽聞妻子逝世後,現身想繼承遺產,結果長年照顧妻子兒子直接拒絕。地政士公會全聯會常務監事蕭琪琳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雖然分居多年,丈夫依舊有繼承權,但有兩事要注意,老王可主張『夫妻財產差額請求權』,兒子也可主張老王『未盡丈夫之責』,雙方若無共識,最終恐要對簿公堂方能理清。」
雖然老王與妻子分居多年,但沒有辦理離婚,根據民法1145條,屬於當然繼承人之一,另根據民法1030條之一,老王可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若可提出相關證明,證實妻子遺產部分為兩人維繫婚姻關係事實期間,共同打拚所得,即可先取得差額,剩下再與兒女均分。
▲兒子認為,老王未盡丈夫之責,且財產是自己與媽媽打拼所得,與老王沒任何關係。(示意圖/資料照)
老王跳出想分遺產 兒子一原因不認帳
老王與妻子分居多年,妻子由兩人兒子照顧,是事後老王跳出來主張,「妻子的財產大部分是兩人年輕時共同打拼,所以要跟兒子平分」;兒子則認為,「爸爸(老王)與媽媽分居多年,多年來未盡丈夫責任,媽媽的遺產自己與媽媽打拼所得,所以爸爸無權繼承任何一分錢。」
對於兒子說法,老王則表示,「上一代的事情兒子並不完全清楚,但也不想破壞父子關係,只希望獲得自己應有權益」;兒子則反駁,「我早已成年多年,這些錢跟他是否有關我很清楚,況且爸爸媽媽兩人雖然沒離婚,事實上兩人關係早已消亡,不需要假惺惺胡說八道。」
▲蕭琪琳指出,老王與兒子兩人主張不同,孰是孰非交由法院判斷方能獲得答案。(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老王正確可取得3/4 兒子正確老王一毛都得不到
蕭琪琳表示,法律上,老王具有繼承權是明確的,而兩人主要爭議,其實是「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部分,老王既然主張妻子遺產是兩人共同打拼所得,那就可以舉證,兒子若不認同,也可以舉證,兩人都將證據帶至調解會,又或者上法院請法官判斷。
他指出,如果老王說的對,邏輯上就是先取得遺產一半,剩下一半再與兒子平分,就是老王取得四分之三,兒子取得四分之一;但如果兒子說得對,那就是兩人均分。
不過,蕭琪琳也提到,由於不清楚老王為人,其實兒子提到的「未盡丈夫義務」一事法律上是有相關規定的,對於不務正業、對於夫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的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所以兩人若其中一方不放手,最終其實可以各自舉證,孰是孰非交給法官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