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受疫情再次襲捲,全台房市掀起一波波變化,隨著2021年即將邁入尾聲,由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舉辦的「2021年房市代表字」網路票選結果出爐,「房地合一、實價登錄2.0 新制7/1上路」,兩項打炒房政策,榮登今年度民眾最「有感」的房市新聞。(記者:陳韋帆)
立法院前已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經總統公布,將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調整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內政部已全盤檢視地政類主管法令涉及民法成年規定適用新制情形,並預為因應與準備,以利民眾申辦地政業務。
個人房地合一新制課稅自2016年施行至今,有民眾誤以為不動產交易虧損不用辦理申報,而遭處罰鍰。
預售屋新制7月1日上路後,內政部2021年9月16日首度聯合19個縣市政府(不含離島縣市)全面發動聯合稽查,總計稽查56個預售屋建案,其中有36個建案違規(64%),將由縣市政府儘速進行裁處。內政部表示,將密切觀察928檔期預售屋建案銷售情形,如有蓄意哄抬或重大違規,亦將迅查嚴處。
全台建商大推案的928檔期即將到來,根據591新建案統計,全台推案量直逼6千億。591新建案指出,今年5月以來疫情肆虐,加上實價登錄、房地合一新制上路,房市輪番受挫,所幸疫情逐漸受控,建商信心回穩下,不僅Q4房市後勢看旺,全年推案有望站穩兆元大關。(記者:陳韋帆)
對許多購屋者來說,買房子的過程中最心累,也最花時間的就是議價了。對多數人來說,買一間房子是半輩子的心血,房價能砍則砍;雙方在美輪美奐的接待中心裡你來我往,寧願被請出門也不願被狠狠剝皮,但是實價登錄2.0新制正式上路,以上情況不見了,有網友熱烈討論最近看房,建商都說不二價,引發熱議,網友同問甘係金ㄟ。
自5月中旬疫情爆發,加上7月房地合一、實價登錄新制上路夾擊,市場觀望氛圍濃厚,不僅全台看屋人潮腰斬,業者推案態度也漸趨保守。據591新建案統計2021年第二季新進場建案,全台新推案個數、戶數下滑約2成,市況明顯熄火;但房價則是「鐵板」一塊,與上季相比甚至微漲2%,看來在低利率及資金潮,以及缺工與原物料上漲等因素下,房價仍有一定的支撐力道。
行政院公布實價登錄2.0已於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預售屋案場及定型化契約於銷售前需申報備查,預售屋交易需申報實價登錄,未交屋之前的轉售換約,亦需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2021年7月12日台南市政會議中,由地政局呈報2020年實價登錄1.5新制成果及2021年新制重點。
近年受到不動產交易熱絡表現大好影響,產生了一些交易亂象情形,為有效減少交易違規事項,行政院已核定7月1日施行2021年1月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等三法,台南市長黃偉哲認為即將實行的實價登錄新制是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的重要措施,可讓房價透明化,銷售資訊及交易量也更加透明,能有效減緩銷售亂象及違規情事。
實價登錄新制即將在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為避免炒房投機行為,2021年1月27日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地政士法」等三法修正條文,期能達到健全房市、合理房價之目的。
2021年1月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等實價登錄新制三法,內政部2021年6月日表示,行政院已核定自2021年7月1日施行,新制有5大變革,包括:成交案件地號與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銷售前須備查,成交後30天內須申報、機關有查核權,最重可按次罰100萬元、禁紅單轉售、預售屋契約納管等,使不動產成交資訊更即時完整揭露,防杜投機炒作。
2016年新制房地合一稅上路,稅率從獲利的45%~15%,自用部分也要10%,唯二不課徵房地合一稅,只剩下公共設施保留地及作農業使用的農地獲利之所在,也成為投資標的之所在。
實價登錄新制自2020年7月1日上路,改制重點之一為申報不實者將根據情節輕重區分裁罰金額,「交易總價」、「車位個數」、「車位總價」及「車位價格」等4項屬價格資訊,申報錯誤無改正機會將裁處較重金額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價格以外資訊錯誤則可有一次改正機會,未依限改正處新台幣6千至3萬元,民眾申報時務必詳加注意。
財政部於2021年2月24日訂定發布「2020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財政部表示,我國自2016年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個人交易之房地如屬新制課稅範圍,應以實際成交價格為基礎計算房地交易所得課稅;個人出售之房屋如非屬新制課稅範圍,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適用舊制之財產交易所得申報課稅。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為加強宣導實價登錄新制,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月1日止舉辦「實價登錄情報站」線上體驗活動,民眾只要至該所網站進入活動頁面參與活動,活動結束後,將抽出20名參與並留下聯絡資料者,致贈精美小禮物1份,歡迎大家一同來體驗抽好禮!
為保障消費者購買預售屋的權益,完備預售屋買賣契約,內政部於已經於2020年12月25日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並訂於2021年1月1日施行,未來不動產業者與消費者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應符合新制契約規定,業者違反規定者,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個人交易2016年1月1日(含)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或2014年1月2日(含)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未滿2年之房屋、土地,應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繼承房地時,若併同繼承被繼承人所遺以該房地為擔保向金融機構抵押貸款之未償債務餘額,該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之房地現值部分,屬其因繼承該房地所產生之額外負擔。日後出售該房地時無論依舊制或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交易所得時,該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房地現值合計數,且確由該個人實際負擔償還部分,得自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下稱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營利事業出售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地),應先以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數額作為當年度之房地交易所得額,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為加強宣導不動產交易安全及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之實價登錄新制常見問題,自2020年11月17日起至11月30日止舉辦「不動產交易安全暨實價登錄小提醒」有獎徵答網站活動,民眾只要至該所網站進入活動頁面參與有獎徵答,該所將於活動結束後,抽出30名參與活動且完整答對之幸運兒,致贈精美小禮物1份,歡迎大家一同來學新知抽好禮。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2016年1月1日以後如交易屬繼承取得之房地,且該房地係被繼承人於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者,非屬房地合一新制課徵範圍,僅須依舊制計算房屋部分之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辦理交易年度結算申報。
台北市稅捐處訂於2020年10月8日晚上7時至8時40分在該處(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之2號)舉辦免費的租稅教育課程,特別邀請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及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講師,分別講授實價登錄新制及房地合一簡介課程,以提醒民眾維護自身權益,歡迎有興趣的民眾,邀請親朋好友一起來學習!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含)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或2014年1月2日(含)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規定外,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