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罷免同日登場!公寓大廈條例滿30年論壇 專家籲八大修法刻不容緩

2025/07/13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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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上路滿30周年,許多內容已不符合時代需求,專家籲應立即修法。(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上路滿30周年,許多內容已不符合時代需求,專家籲應立即修法。(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滿30年,台灣物業管理學會將於7月26日舉辦30周年論壇,適逢大罷免投票日,理事長郭紀子指出,相關條例是台灣居住安全與社區治理的基石,許多內容卻已不符時代需求,修法刻不容緩。他強調,「公寓大廈住戶集中、關心公共事務,應成民主社會選民溝通的首要對象,未來城市治理不能忽略這股龐大基層力量。」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於民國84年上路,今年已屆滿30周年,成立目的是為強化公寓大廈的管理維護、提高居住品質、規範住戶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並進一步促進城市治理、社區營造、安全韌性等多方向發展,然30年來雖修法6次,仍有諸多不足,且各縣市府遇到相關問題時執行力也不一,導致許多社區運行出現問題。

郭紀子指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房屋一起變老,已逐漸變成社會問題。(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郭紀子指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房屋一起變老,已逐漸變成社會問題。(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法令未完善已成社會問題

郭紀子表示,全台管委會約6萬餘個,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卻未與時俱進,導致實際運作問題層出不窮,論壇選擇與大罷免同日舉行,是為反映社會基層對公共參與的高度關係,也象徵從社區出發,翻轉公共政策與立法優先順序的迫切性。

他進一步指出,台灣屋齡與條例早已一起變老,隨時間推進,老屋修繕、是否安裝充電樁、公設維護等各種問題一一浮現,還有不少民眾為了管理費使用方式成日爭吵不休,近年更是因隨屋齡增長,磁磚、外掛物掉落頻傳,管委會卻未主動進行修繕拉皮,明顯已經演變成社會問題。

郭紀子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沉苛問題不亞於大罷免、詐騙,應盡速修法。(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郭紀子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沉苛問題不亞於大罷免、詐騙,應盡速修法。(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論壇聚焦八大方向修法

郭紀子建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八大修法方向,一、管理費明訂定義與分擔機制;二、強制修繕計畫及修繕基金運用規範;三、公設點交程序與資格,以及費用責任;四、電動車充電樁安全機制;五、廢除禁寵令;六、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七、放寬管委會成立條件;八、中央應公告「規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統一社區自治規範。

上述八大事項,若進行修法或立法,能大幅度降低社區糾紛可能,他特別說明,放寬管委會成立條件,主要是因應台灣老公寓眾多,卻未成立管委會,即使地方縣市府極力推廣,但礙於法規窒礙難行,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對於社區外牆、違建頂加維護的疏忽,出現掉落物時的責任歸屬紛爭。

郭紀子說,社區問題若不即時解決,未來恐成為累積社會負能量的一大環節,其影響層面不亞於大罷免、兩岸、詐騙等問題,他呼籲政府,「立刻修法、刻不容緩」,只有讓人民住得安心,才有辦法繼續為國家前景與未來打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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