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女罹癌千萬房贈愛侄 離世後弟爭產提告竟害坐牢3個月

2021/02/0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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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贈與房產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鄭文在分享十年前一個案例,一名住新北市中和區李姓女子,由於單身已久,視大哥生的小孩如己出,日前發現自己罹癌後,趁在世將千萬房產贈與侄子,孰料往生後弟弟竟跳出來與侄子爭產,結果竟害侄子、協辦的地政士全部坐牢三個月。

▲李女發現自己罹癌不久人世,將千萬房贈與親侄子,不料往生後弟弟竟提告。(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鄭文在指出,李女當時年近6旬,在一次健康檢查中,意外發現自己罹癌第三期,醫師囑咐生命僅剩半年時間,提醒她預先規劃後事,李女決定將自己位於中和區的住所,市值約1,000萬的公寓3房「贈與」侄子。

李女找了一位年輕的地政士協辦過戶,發現倘若採用「贈與」必須繳納50萬的土增稅,但選擇「買賣」則僅需要10萬元稅金,李女選擇了便宜的「買賣」過戶到侄子名下,一個月後手續完成。

之後半年,李女開始與癌症對抗,最終依舊不敵病魔過世,由於李女父母早就去世,所以繼承權落在了兄弟姊妹身上,除了親大哥之外,還有一個很少來往的弟弟,由於幾乎不太聯絡,李女的弟弟對於過戶的事情渾然不知。

李女弟弟得知姐姐離世後,立刻跳出來辦理繼承,結果驚覺房子早就買賣給侄子了,憤怒的提告,控告侄子「偽造文書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並要求分配當初姑姑和侄子的「買賣價金」。

事實上,李女與最愛的侄子採用「假買賣、真贈與」的方式避稅,所以根本沒有所謂的「買賣價金」,經半年訴訟後,法官判決「偽造文書罪」不成立,但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成立,判決侄子與協辦的地政士三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結案。

鄭文在表示,姑且不論李女家務事,但納稅是國民的義務,房產買賣、過戶金額動輒千萬起跳,除了聘請專業的地政士協辦之外,也必須誠然告知過戶的目的與實情,地政士也可盡力協助合法節稅,但倘若一個細節不對,恐怕就會像案例中的侄子一樣,與地政士一同被判刑,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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