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在外租屋,經常會遇到吃悶虧的情形。內政部就曾公布9大惡房東詐騙坑殺房客手法,不過,租客若深入瞭解,並在看屋、租屋與簽約時多注意,還是能破解這些房東的慣用手法。
民眾租房怕遇到惡房東,其實房東也怕惡房客。近期就有案例是,菜鳥女房東出租房子,房客才租屋幾個月,就開始欠租,等到都將2個月押金扣抵完畢,房客還是耍賴不搬,也不繳租金了。法律專家就建議,房東最好要將房屋租賃契約書公證,才能跳過冗長訴訟,直接進入強制執行。
租屋有許多眉角,瞭解更多才能避開糾紛。許多市售版本租賃契約書會有「連帶保證人」欄位,但實際上「連帶保證人」跟「保證人」法律關係差異很大,因此租屋民眾最好使用網路可下載的內政部版本租房屋租賃契約書,裡面的欄位是一般「保證人」,對房客比較有保障。
眾所矚目的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2019年12月17日上午於交八廣場舉行簽約儀式,由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台北雙星許崑泰董事長共同簽署投資契約,預計於2026年興建完工,將提供1.6萬個就業機會,並可創造千億元以上之經濟產值。
北市捷運局表示,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C1/D1土地開發案)將於2019年12月17日與台北雙星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簽約。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台北雙星董事長許崑泰均將親自出席簽署投資契約,共同見證C1/D1土地開發案招商成功的重要時刻。
政府積極推動租屋代管服務制度,內政部在9月已經公告「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簡稱委管契約),並已經在12月1日正式施行,代管業若有違反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為促進房屋交易資訊公平透明,內政部於2019年10月31日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2020年5月1日起生效。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因契約他方未依約定履行契約內容,依約所收取之違約金,應併入取得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與他人訂定買賣契約,因他方未履行承買義務而沒收之定金,核屬其他所得,應於取得年度合併當年度所得,申報課稅。
「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下稱C1/D1土地開發案)原最優申請人南海馬頓團隊,因未能於北市捷運局通知期限內,完成新專案公司設立與台北市政府簽訂投資契約,已視同放棄最優申請人資格,且該公司所提兩次定暫時狀態處分案,亦皆遭法院駁回。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買賣不動產,應保留相關成本、費用憑證,並依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規定辦理申報。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管理大步走,2019年10月18日再率全國之先提出精質管理措施,除了發佈近3年預售屋管理新制總成效,又推出消費爭議熱點地圖2.0,還與全國最大流量之不動產網路廣告平台591簽署合作備忘辦理房仲廣告認證機制,公私協力行政管理機制再進化。
有民眾詢問,將自有房屋出租給兒子媳婦,訂定租賃契約,供其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是否會影響到自已的地價稅優惠稅率?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父母把名下土地過戶給子女時須申報土地增值稅,依父母與子女訂立買賣或贈與移轉契約,按土地漲價數額以累進稅率20%~40%核定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倘若該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出售要件、且係訂立買賣移轉契約,則可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主張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按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之優惠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
為推動租屋代管專業服務制度,內政部於2019年9月月5日公告「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簡稱委管契約),強化代管的權利義務關係,並訂於2019年12月1日施行,將來房東可更放心將出租房屋交由代管業管理,代管業如有違反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竹市一位鄭小姐因念書與工作需要於竹市租屋,看了套房後簽約,但鄭小姐因欲申請租屋補助需要,除需要租賃契約影本,更需要出租人(房東)提供租賃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等,彼此協調不成而決定終止租約,然房東欲沒收押金1萬5千元,引起鄭小姐不滿而與消保官申訴。
稅捐機關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為騰空房地以待出售,致在簽訂買賣契約時,戶籍不在出售的土地上,與自用住宅的要件不符,原不得認為繼續供自用住宅使用,但為顧及納稅義務人實際上的困難,凡是遷出戶籍時間距離出售時間不滿1年,且該自用住宅用地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仍然可以依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內政部想修法執行「實價登錄2.0」,但預售屋買賣契約完成30日內要實價登錄、門牌直接揭露不再區段化,暫且不納入修法。房市專家Sway在個人臉書專頁就分享,修法受阻,就是因為有人怕房價大跌的太透明,怕登記制變成照妖鏡,讓廣告假新聞中的「大賣9成」變成「9成都賣不掉」,所以受阻。
首次標售底價高達380億元的京華城標售案,去年12月12日流標,今(29日)進行第2次公開標售開標,但結果是再流標。受委託標售的戴德梁行指出,實際領標的組數持續增加,未來與業主協商之後,將進行修改遊戲規則並納入契約內約定,讓有意購買方進行交易。
買到天龍國的門檻是要準備多少錢?答案是大約400萬元。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的住宅買賣契約平均總價,2018第3季為2081.6萬元,也就是民眾購屋的平均總價,若以自備款2成換算,大約要準備4百萬元,才能入手天龍國房子。
政府積極推動「租賃住宅包租業」並在今年2月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在6月起實施,只要讓「包租業」當二房東,未來與房東、房客將更有保障。
原本內政部想修法執行「實價登錄2.0」,但近期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證實,預售屋買賣契約完成30日內要實價登錄、門牌直接揭露不再區段化,2項將暫且不納入修法。這也宣告從2012年8月執行的實價登錄,將邁入第7年,首次修法就「跛腳」,民眾又只能被建商利用實價登錄,技巧性揭露房價。
用陸資身份買房,等於要身家調查,其實很多都是透過第3地公司買,要買下台灣很容易。專家就說,目前針對陸資來台買房,不僅事前審查、事後控管也相當嚴格,且往往要經過「至少半年」審查期,期間屋主因契約簽定也不得轉賣,買賣過程超麻煩,大幅降低交易意願,造成許多交易案胎死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