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老屋多,也衍生了許多社區糾紛!對此,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接受《三立新聞網》專訪表示,不少老社區公設老舊,但管委會常卡在「無經費修繕」一事,導致設備無法更換或經常故障,這樣的情況,如果真正發生意外,無論是不肯繳錢的屋主或管委會,都有可能吃上刑責,至於受害住戶,建議該告就告,才能夠迅速主張權利,畢竟預防勝於治療,否則待意外發生時,有可能已經不可挽回。(記者:陳韋帆)
台灣老屋多,也衍生了「老電梯」問題!根據內政部資料,今年Q2逾30年老屋約450萬宅,占比全國住宅數量50.43%,不少大樓、華廈電梯梯齡也達30年以上。一名讀者向《三立新聞網》投訴,「社區電梯已經30年,近期故障頻傳,業者示警該更換了,但管委會卻無動靜,該怎麼辦?」(記者:陳韋帆)
從「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老舊大樓公安疑慮,複合式大樓的管理問題受到關注,民眾更加關心自己的居住環境是否安全。因此,立法院11日初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消防法》、《建築法》等修法草案,規定複合式大樓須設立管理委員會、符合消防安全等要求,增訂被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必須在限定期間內成立管委會或是推選出管理負責人,否則該大樓每戶最高可處20萬元罰緩。
NGO團體《巢運》今(17)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政院近期提出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之1、第49條之1修法草案(以下簡稱城中城草案),提出三大訴求。巢運批,「這樣的配套不足,應獎勵、懲處並行,並賦予管委會一定權責,提升主管機關公權力,否則依舊會窒礙難行。」(記者:陳韋帆)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大樓管理委員會對外出租停車位收取租金,應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為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立法目的,打造安居和諧之居住環境,台北市建管處積極辦理「台北市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免費輔導台北市1995年6月27日前領得使用執照而未成立管理組織之七層以上公寓大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公寓大廈法令之宣導。
買房裝潢但社區管委會收清潔費,可能衍生爭議!有民眾分享,說自己入手北市內湖五期住宅,裝潢期間被管委會要求繳保證金9萬元,每天還要付300元清潔費,尤其6個月後,抬價到1000元,抱怨做法不合理。房產專家也解釋,管委會收裝潢保證金或清潔費愈來愈普遍,但依照社區規約不同,行情也不同。
近年房價漲幅大,讓不少人嚇壞。就有網友發現,許多新建案的「實際入住率」跟廣告宣傳「狂銷、熱賣」有出入,入住率可能僅1至2成,讓他憂心「管委會是否會因此荒廢?」知情人看了卻狂喊「入住率低才好」。(鍾惠宇報導)
目前疫情嚴峻,內政部今(14)日也正式下令戶外5百人以上、室內1百人以上集會活動必須提報防疫計畫方能舉行,這樣的話社區管委會還有必要開嗎?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表示,疫情越是嚴峻,就更應該召開管委會,擬定「防疫對策」,不過,建議改為「委託制」避免群聚。(記者:陳韋帆)
住戶欠繳管理費,管委會也能出招查封法拍!今年就有一筆位於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的法拍案件,屋主因欠繳管理費,該社區美秀館管委會告上法院請求給付,並以「給付管理費」查封拍賣。沒想到,同一社區近期又出現另一筆因欠繳管理費遭法拍,目前進入三拍階段。
欠繳社區管理費,屋主房子被管委會查封法拍,透過法拍程序能順利追回欠繳管理費嗎?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工業宅「美秀館」今年3月就有一筆底價3242萬元的地下1樓戶,因沈姓屋主欠繳管理費共7萬6203元,房子遭管委會查封,第一拍流標後,原預定4月22日進行二拍,不過,因債務人已經清償,房子停拍順利撤回。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為維護社區住戶品質,對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或稱帶看費)或清潔費,該行為與大樓停車位對外出租,或大樓外牆、陽台等公設出租給外人,皆屬於銷售勞務範疇,管委會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
許多社區管委會針對房仲帶看房屋,已經形成一股收費「潛規則」,但近年因國稅局查稅,風氣也逐漸被導正。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管委會為維護社區住戶品質,對房仲業者收取帶看費或清潔費,該行為與大樓停車位對外出租,或大樓外牆、陽台等公設出租給外人,皆屬於銷售勞務範疇,管委會必須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
許多大樓外牆都有廣告出租,甚至頂樓可能出租給電信基地台,甚至有基地台偽裝水塔,就是不想被發現有基地台。不過,既然管委會有租金收益,也必須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否則就是逃漏稅了。
日前有一位住在高雄市鼓山區某棟屋齡30多年的國宅頂樓住戶,由於建物老舊頂樓樓板已有裂縫,每逢下雨就會造成住家漏水,遇到大雨甚至必須用桶子接水,原本住戶希望管委會用公共基金修繕,沒想到最後管委會稱沒多的錢可支付,最後是透過法院訴訟,才完成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