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近期不時會傳出有租客留下大量垃圾情事,讓不少房東相當苦惱。(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近期不時發生租客退租,又留下滿山滿谷垃圾,還讓房東找不到人!這樣的情況,恐怕沒有房東願意接受。對此,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房東碰上這樣的情況,大致上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押金抵付,二、刑、民事求償。」但千萬不要公布其個資,否則相當容易被反告「侵犯隱私」、「妨礙名譽」,得不償失。
曹筱筠說,一般來說,堆積了許多垃圾,房東勢必要清運,就會有一筆清運費,費用上,依照噸數、各縣市行情都會有所不同,1車6千甚至破萬都有可能;另外,房客若未好好維持環境清潔,也有可能造成家具、裝潢的損壞,這部分也可提出求償。
處理的方式一般有兩種:
一、押金抵付
倘若押金還足夠,清理費、損害費就以押金抵付。
二、民事、刑事求償
民法432條【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明確載名租客有維護房子的義務,也就是說,「房客要好好保管房子,且交還房東時,要恢復原貌或現況返還。」所以如果房客沒有這樣做,就可以依法提出「民事求償」。
當然,民事求償最常碰上的問題,就是被告直接說沒錢、擺爛,但通常如果堆積大量垃圾,伴隨著就是家具或裝修遭到破壞,就可提告「刑事毀損」。
▲曹筱筠提醒,碰上惡房客或惡房東,不要急著將對方個資公告天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曹筱筠建議,房東交屋前,可先拍照、錄影屋況,再與房客完成點交動作,事後房客退租時,若有爭議,也可依畫面為證。當然,房客也要進行同樣的動作,也可避免遇到惡房東。
最後,她提醒,近期不少租屋糾紛,房東或房客單方面公布其姓名、住址,這樣的作法都很容易侵犯隱私權,畢竟在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所有的情形都是「疑似」,所以應該避免這樣做,否則,如果已經碰上惡房東或惡房客,損失已經造成之外,後面又被反告兩條「侵犯隱私」、「妨礙名譽」,更是傷上加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