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房市寒冬,傳出北市南港區及中山區有屋主將持有3年的豪宅脫手,慘賠3千萬,引起外界一片譁然。有人就好奇「3千萬都可再買一間房了,為何不等到房市回春呢?」對此,有專家分析,房貸寬限期結束才是主因。
▲房市寒冬,不少買家負擔不起高房貸,紛紛忍痛脫手。(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據《經濟日報》報導,不少豪宅買家因口袋不夠深,一旦房貸寬限期結束,每月將面臨巨額房貸,因無法承受貸款壓力,才會緊急脫手,賠錢賣房。
報導中指出,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以南港經貿園區的「日升月恆」為例,2014年有一家投資公司以1億6458萬買進17樓戶,但今年6月卻以1億2750萬脫手,短短2年慘賠3708萬。張欣民分析,若該戶當時最高可貸款6成,可貸金額應為9875萬,在3年的房貸寬限期間,每月只需繳16.5萬,一年只需198萬。但第4年起,寬限期一過,房貸金額瞬間激增,每月就得繳57.1萬,一年就要繳685.2萬。
張欣民指出,因為房價短時間難回升,未來想賺回恐不容易,如不及時脫手,恐會成無底深淵,買家才會忍痛賣屋。不過張欣民表示,雖然看似慘賠3708萬,但若以4成自備款6583萬再扣掉3708萬的虧損及寬限期間的594萬利息,仍可拿回2281萬,對該公司法人而言,應該只是投資失利的停損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