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王先生詢問,他想將名下房產賣給弟弟,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前,是否要先辦理贈與稅申報?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其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部分,土地增值稅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可申請按百分之十徵收。 但如係以「贈與」移轉,則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無需課徵贈與稅;但贈與人若於贈與配偶事實發生後二年內過世,則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民眾往往對於在當年度買賣土地,弄不清是買方或賣方該繳當期的地價稅?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而取得土地所有權者,規定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在8月31日所登載的所有權人,應負繳納全年度地價稅的義務。
房地合一稅上路後,不少人誤觸繼承與贈與的高稅金問題,因而遭追繳稅金。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最近就公告一個案例提醒,出售獲贈的房屋或土地不論盈虧,都必須申報房地合一稅,就有案例是忘了申報,結果國稅局查稅之下,以1600萬元成交的土地,竟被追繳240萬元稅金。
民眾常誤以為夫妻贈與房屋和夫妻贈與土地一樣是不用繳納稅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照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所以夫妻間贈與房屋仍需繳納契稅。
近來常有民眾因違反重購自用住宅用地5年內不得再行移轉的規定,而收到稅捐機關寄來的追繳土地增值稅稅單,尤其民眾普遍認為夫妻本是一體,夫妻間的移轉居然也會收到追繳稅單,直呼不可思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使用證明書有二種,一種為「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另一種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如果取具之農業使用證明書屬於「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應另檢具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核發該土地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之證明,始可申請適用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彭先生欲將名下一筆自住房地贈與給兒子,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可否適用一生一次特別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
近來詐騙案件猖獗多變,各種智慧型犯罪令人防不勝防,為協助民眾防範不法詐騙,並能及早因應維護自身不動產權益,內政部自2016年已推出「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只要申請該項服務,名下登記之不動產若有辦理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書狀補給、查封、假扣押等登記案件,於「收件」及「異動完成」時就會收到通知,使民眾隨時知悉不動產移轉情形。
想知道如何辦理不動產贈與登記嗎?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推出「房產贈與自己來 報稅登記輕鬆辦」影片,透過淺顯易懂的圖文說明,輕鬆了解贈與登記相關資訊,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至該所YouTube影音頻道及Facebook「地政。稍息。新北事」粉絲專頁觀看。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房屋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買賣契稅係按契價乘以6%稅率計算,契價非指實際交易價格,而是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為準。舉例說明如下:
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夫妻相互贈與土地是否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小王詢問,贈與房屋在未辦竣移轉登記前,受贈人或贈與人死亡,是否可以由生存一方單獨申請撤銷贈與契稅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公益信託,該財產可申請不計入贈與總額或不計入遺產總額,由稽徵機關核給不計入贈與或遺產總額證明書,以持向產權登記機關或事業辦理移轉登記。
李先生想將名下房屋贈與給女兒,詢問贈與房屋如未達贈與稅課稅標準,是否要申報契稅?
完成一個動作,不怕兒子偷拿老爸權狀,誆稱贈與辦過戶了!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近期拍攝一段有趣的影片,描述有兒子偷偷拿走權狀跟印章,到地政事務所稱,父親要將名下不動產贈與給他,沒想到因為老爸有辦「地籍異動即時通」第一時間馬上收到地政事務所的通知,成功攔截,房子沒有被不孝子成功過戶。
許多人買房會參考社區實價登錄,有時候看到低於社區行情的交易揭露,原以為是破盤價,沒想到裡面備註欄有標示「親友交易」。一般來說,備註親友交易除了是如實揭露之外,專家也指出,近年不少豪宅也善於藉由親友交易,並一次「僅賣半戶」可避開課徵贈與稅問題,但也要留意價格若壓得較低,來日轉售時,因課徵基期較低,恐怕要繳高額房地合一稅。
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外籍人士大補帖」在該所官網/業務專區/外籍人士專區/外籍人士大補帖項下正式上線囉!該所首創「外籍人士大補帖」網站服務,採自適應(RWD)版型,相容行動裝置載具,以一站式簡潔設計,說明文字中英文並列形式,提供外籍人士最便捷舒適的瀏覽環境!
最近有民眾詢問,因取得家人所贈與的土地,房屋使用情形及戶籍明明都沒有改變,為何收到的地價稅單卻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呢?
許多人會生前就送房給子女,希望以此節稅,不過,除非是高資產族群,否則一般遺產稅免稅額有1200萬元,另外還有配偶扣除額、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等。資深代書就說,以房屋來說,是以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標準單價為基準,多明顯低於市價,加總相關扣除額後,有些小康家庭並不會被課到遺產稅。
房地合一稅上路前,不少爸媽都會藉由贈與孩子房產節稅,不過,如今反倒因「贈與」之後出售房子的稅基較低,會面臨較多的房地合一稅,倒不如利用「買賣」登記。國稅局就有案例是針對選擇「贈與或買賣」,進行試算比較,兩者差異馬上浮現。
近年國稅局針對出售房產獲利者,積極查稅、要求補稅,不過,卻有投資客欠了千萬元稅金,還想脫產不繳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17日針對一名出售達18間房屋的欠稅人,因他利用贈與股票及房產給子女,進行脫產,中和稽徵所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