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時發生租客退租,又留下滿山滿谷垃圾,還讓房東找不到人!這樣的情況,恐怕沒有房東願意接受。對此,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房東碰上這樣的情況,大致上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押金抵付,二、刑、民事求償。」但千萬不要公布其個資,否則相當容易被反告「侵犯隱私」、「妨礙名譽」,得不償失。(記者:陳韋帆)
正逢新鮮人求職旺季,學生新學期也即將到來,租屋市場近期特別熱絡,轉換租約者越來越多。專家提醒,租屋族在退租點交時,務必將房子恢復原狀,且交還房東前,一定要「拍照或錄影」存證,才能避免遇到惡房東,藉故苛扣租金、押金時,死無對證。(記者:陳韋帆)
遇到不良房東該怎辦?一名吳姓男子租屋四年半,近期房東要賣房子,先是「邊租邊賣」,又破壞1個月帶看1、2次的口頭承諾,讓仲介1個月帶看6、7次,甚至晚上10點還登門打擾看屋,成交後,租約未到期,擅入租屋拆走多項家具,最後吳男與房東約好的交屋當日,房東又突然鬧失蹤,2個月押金無從追討,只好上網求助,請大家評評理。(記者:陳韋帆)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最近許多商家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而結束營業,致提前解除租賃契約,而房東因房客未租滿契約所定租賃期間而收取或由押金抵扣之違約金應申報為其他所得,提醒納稅義務人不要漏報該筆其他所得或誤申報為租金收入。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出租財產收取租金,除了要注意在收取租金時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外,如另有收取押金者,還要留意必須在每月底依規定計算押金利息報繳營業稅,並開立統一發票交付承租人。
房東出租房子,面對形形色色的房客,但若房客欺騙房東、胡亂使用房子,恐怕房東寧願「毀約、押金退回」,也要把房子收回。台北市地政局公布的租賃糾紛案例中,就有一件是房東發現房客將店面地下室作為賭博場所,寧願退還全部押金,也要租客走人。
過往社區就曾出現住戶戰爭,養寵物派與反對毛小孩派的不合事件,社區住戶訂立規約「寵物禁止在社區走動」,要求毛小孩主人落實「寵物不落地」,引發養寵物派住戶不滿。相較許多坊間租屋市場,可能會有房東要求不能養寵物,在台北市最新招租的南港東明社會住宅,租賃契約就納入動保精神,房客皆可以養寵物。
這年頭其實房東也怕遇到惡房客!台北市就有一起租屋糾紛案例,房客與房東簽約,付好2個月押金與1個月租金,並約好交屋時間,但房客後來突然向房東要求延後一個月點交房屋,並以壁癌、天花板油漆色差等藉口,要求退租與返還所有租押金,及仲介半個月服務費,房東因不願退錢,最後告上法院。
不少民眾在外租屋,經常會遇到吃悶虧的情形。內政部就曾公布9大惡房東詐騙坑殺房客手法,不過,租客若深入瞭解,並在看屋、租屋與簽約時多注意,還是能破解這些房東的慣用手法。
民眾租房怕遇到惡房東,其實房東也怕惡房客。近期就有案例是,菜鳥女房東出租房子,房客才租屋幾個月,就開始欠租,等到都將2個月押金扣抵完畢,房客還是耍賴不搬,也不繳租金了。法律專家就建議,房東最好要將房屋租賃契約書公證,才能跳過冗長訴訟,直接進入強制執行。
內政部表示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係指租賃住宅之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與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及其他與租賃住宅管理有關之事項。次按租賃住宅市場發展管理條例第25條第1項規定,租賃住宅服務業應僱用具備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者從事代管業務及包租業務;違反者,依本條例第37條第4款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
小資族在外租屋最怕踩到地雷,就有一名女網友於7月4日搬入台中一處套房,起初先繳了7500元的租金與1個月的押金,之後8月也將7500元的房租與1300元的水電費一併繳納,直到10月初在繳納租金7500元與水電費1300元時,房東太太向她表示9月的租金和水電費都尚未繳納,並列出明細,結果上頭竟然直接算了3個月的電費「2285度」加上租金總共17307元,讓她傻眼「我前面繳的是誰的房租電費」?
不少租屋族在退租時,最怕房東嫌東嫌西,找尋各種理由亂扣押金,一名女子就表示,最近她準備搬離租了3年的老屋,為了避免交屋不成反被扣押金的情況發生,她仔仔細細地把房子每個角落打掃乾淨,連浴室水龍頭都直接換新的,照片曝光後,網友們全驚呼「也太乾淨了吧」、「好房客,房東應該要倒貼清潔費給妳吧XD」。
究竟是什麼厲害的風水寶地、黃金店面,讓房東必須洋洋灑灑列出16點租屋條件,最後兩點更不諱言的說,「還有很多限制」?原來是一間2坪的店面,但房東要求的條件,奇特到讓網友覺得在「找女婿」,像是:「孝敬父母長輩」、「只限單身40歲內」、「品貌端正」等。
新學期即將開學,適逢學生租屋的高峰期,租房前必須詳加審閱租約內容及瞭解相關資訊,且應採用內政部公告的「租賃契約書範本」訂約,若發現合約中有不合理的條款,應主動向房東爭取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