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額」各縣市排行出爐!根據財政部資料,統計110年度1-9月,全國「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額」總額150.3億元、年增31.2億,創105年房地合一舊制上路以來新高。其中,台中市31.2億元居冠各縣市;而非六都的納稅王則為新竹縣、市,皆是5.1億元、年增逾1倍。(記者:陳韋帆)
女租客遇上神奇房東?新北市一名房東要求租屋女子辦理「住宅補貼」,並希望取得女子證件以便辦理,若辦理成功要求「補助平分」,同時等到合約到期,將調漲租金,租屋女在臉書社群發問「房東好像有申請社會住宅,想請問需要注意什麼?」(記者:陳韋帆)
大家常聽到「不吃不喝XX年才能買房」!對此,學者章定煊認為,這樣說法不切實際,沒人可以真正不吃不喝,若以新北市房市現況來說,基本上一般家庭想成功買房,40年省吃儉用就有機會買到了,不過這樣子,就會一輩子黃金歲月,只節儉為房。(記者:陳韋帆)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41傷,雖然高雄市長陳其邁數次致上最深歉意,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蘇貞昌皆捐出一日所得,但能真正解決問題嗎?一名高雄知名在地建商向《三立新聞網》表示「道歉是必要的,但政府捐出全部私有財產也無法解決問題,現在該做的,應該是硬起來!」(記者:陳韋帆)
邇來外界屢反映個人房東出租房屋漏未申報租賃所得,為遏止此逃漏稅行為,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將針對持有多屋者加強查核,提醒個人房東如有出租行為漏未申報租賃所得者,應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補稅處罰。
配合五倍券的振興政策,台中市、台南市、彰化縣、嘉義縣紛紛加碼「抽房子」活動,盼藉此激勵民間消費力道。不過,專家就提醒了,雖然大家都希望成為抽中房子的幸運兒,但若真的中獎,還需留意隨之而來的「隱形成本」。(記者:陳韋帆)
財政部嚴查多屋者!外界不時傳出房東未申報租賃所得情事,10月5日起至明年3月,財政部將加強擁有多屋者查核,第一波查核對象,為擁10戶以上非自用住宅族群查起、共約1734人。財政部提醒,房東如有出租行為漏未申報租賃所得者,應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否則,若遭查報,不僅追溯5~7年漏稅,最高還可處漏稅額3倍罰鍰。(記者:陳韋帆)
全台房價最貴的台北市,竟也是六都空屋率最低的地方!根據內政部最新資訊,台北市「購屋所得比」15.54倍,也就是俗稱的不吃不喝16年才買得起一間房子,然而截至2020年Q4,空屋率來到7.5%,不僅六都最低,更創下台北市近22年新低。(記者:陳韋帆)
民眾的自住房地常會隨著家庭人口增加等原因而須出售,另外購置新的自住房地,也就是一般所稱的換屋,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換屋的民眾,不論是先售後購或者是先購後售,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向國稅局申請退還已繳納的房地合一所得稅(先售後購)或扣抵應納的房地合一所得稅(先購後售)之優惠。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俗稱保存登記)住宅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給接受主管機關租金補貼或其他機關辦理之各項租金補貼者,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免納綜合所得稅額度,從2021年6月起自1萬元調高為1萬5千元;超過1萬5千元部分,可核實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或按財政部頒定所得年度之必要費用標準計算之餘額,申報租金所得。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政府為鼓勵個人房東將房屋出租予接受政府租金補貼者,以及透過主管機關認定或許可登記之「租屋服務事業」或「租賃住宅服務業」包租或代管,即能享有下列個人綜合所得稅租稅優惠。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或合夥人將其所有之房屋借與聯合事務所或合夥事業使用,依照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應先減除其自用部分後,就該房屋供其他執行業務者或其他合夥人使用部分,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計算房屋所有人之租賃收入,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財政部於2021年6月公布了2019年綜合所得稅申報初步核定統計,內容包括了全台各鄉鎮市區的平均收入,其中有新竹科學園區加持的新竹都會區及台灣政經中心台北市就包辦了的前十名的席次。永慶房產集團也依據實價登錄資料統計前十名行政區的房市交易數據。
行政院公布實價登錄2.0已於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預售屋案場及定型化契約於銷售前需申報備查,預售屋交易需申報實價登錄,未交屋之前的轉售換約,亦需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2021年7月12日台南市政會議中,由地政局呈報2020年實價登錄1.5新制成果及2021年新制重點。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如何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且申報時應檢附哪些證明文件?該局說明,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5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3規定,個人綜合所得稅如欲列報減除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者。
又到了申報所得稅的季節,如果有賣房子,但要如何正確報稅,才能夠合法節稅呢?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如果有出售房地產,當年的「房屋交易所得稅」,必須在售出的隔年與綜合所得稅一併申報,申報時記得選擇正確的方式,才不會繳了一堆冤枉錢。(記者:陳韋帆)
隨報稅季來臨,房東們還在為租金所得煩惱嗎?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鼓勵房東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透過租賃住宅服務業將住宅出租予一定所得以下社會或經濟弱勢戶,即可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優惠,超過部分還能扣除60%必要耗損及費用,無須另外檢附證明文件,此外,房屋稅、地價稅亦可享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台南陳小姐來電詢問,2021年4月28日虧損出售1年前購入的房地,是否要申報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
2021年度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持續影響人民生計,且又遇到綜合所得稅申報,為減輕民眾繳納稅賦的壓力,如有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如期繳納者,視其影響原因可向房屋所在地方稅捐機關,申請展延繳納期限或延、分期繳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將租金債權讓與第三人,並通知承租人將租金給付該第三人,承租人給付該第三人時,出租人仍為該項租賃所得之所得人,應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
台灣房價居高不下,不少人抱怨越來越買不起房,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30日赴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從房價所得比來看確實是有一點攀升,但買不起房這件事早就存在,還提到自己年輕時也買不起房子,引發各界討論。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針對2021年3月13日媒體報導台南靠近高鐵站預售屋案場千人搶買,該局隔日已與內政部及台南市政府主管單位進行聯合稽查,掌握了業者與民眾簽訂優先購買權證明單,如果民眾將證明單轉售或將現場已取號之資格出售,賺取差價,都算是財產交易所得,請務必併入取得所得年度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否則一旦被查獲後除補稅外還會處以漏稅罰。
近日報載學者以房租轉嫁等2理由不推囤房稅,不合邏輯,及房地合一所得稅及囤房稅同時實施,才能有效遏止炒房之建議,財政部說明如下: